錢江晚報:共享汽車帶病上路,安全漏洞豈能無視

張炳劍

2019年09月16日08:00  來源:錢江晚報
 
原標題:共享汽車帶病上路,安全漏洞豈能無視

  據人民日報客戶端報道,因為擔心自己剛學會的開車技能荒廢了,耽誤駕照考試,20歲的珠海某高校大三學生彭某和兩位已經考了駕照的同學,掃碼租了一輛共享汽車在馬路上練手,被執勤的交警發現。

  正在學車的人,如果向親友借車練習,難度相對會比較大,一方面,很多人會舍不得自己的車,另一方面,因為是自己的車,很多人的責任意識就會比較強,擔心出了事會牽連到自己。但對於共享汽車來說,很多人對這兩方面的認識就不一樣了,那些用自己的賬號幫忙借車的人大概覺得反正不是自己的車,就算是出了點狀況,跟自己也沒啥關系。

  在網上稍微查詢了下相關信息,類似彭某及其同學這樣把共享汽車拿來練手的情況還挺普遍,而且很多人直到被處罰后才意識到,這種行為也是違法行為。事實上,根據交通法規,無証駕駛被抓不但要被拘留和罰款,發生事故保險公司也不賠償。而用自己的賬號幫忙借車的人,同樣將面臨被罰款及吊銷駕駛証的處罰。這無疑暴露出了共享汽車的一個安全漏洞,即如何防范類似彭某這樣的無証人員駕駛其上馬路。當然,有人會說,這不該是共享汽車該承擔的責任。用戶注冊時有駕照認証環節,無証人員是無法注冊的,應該說平台已經盡到了責任。至於此后,一些無証人員通過注冊用戶使用共享汽車,從平台來說,對這類行為無法監管。表面看,道理似乎說得通,但深層次探究,卻不是這個味。作為盈利性的商業行為,因為共享汽車的大量投放,使得一些無証人員獲得汽車變得更為便利,從而增加了社會的安全風險,增加了社會的管理成本,這當然就需要企業來承擔一部分由此帶來的責任。

  如今,共享汽車在許多城市都已經十分普遍,隨之而來的類似上述的安全問題及衍生問題,已經不容忽視。

  由於共享汽車的易取得性,不少駕駛新手使用共享汽車練車試駕。這種情況應當引起平台管理方的重視。根據我國法律規定,處於實習期的駕駛員不可以獨自駕車上高速且應在車身后貼上實習標志。但是如今因為剛剛興起,共享汽車分時租賃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缺乏相關行業規范,行業協會及相關監管部門亦未就分時租賃合同訂立及內容給予充分指導。平台應該對駕齡作出要求,經驗比較豐富遇到緊急情況才能比較好的處理﹔同時也要對身體條件有要求,比如必須健康、不能有精神障礙、不能有吸毒史等。這些需要租賃平台規范駕駛人資質審核,比如逐漸強化對駕駛人身份查驗的技術能力,運用人臉識別、指紋識別、隨機識別等手段,以確保車、証、人相一致。同時,建立黑名單制度,取消賬號外借注冊人的用戶資格等等。

  但最重要的是通過大數據等技術手段,對駕駛人身份的查驗保持動態監控,這需要有可視可觸的安全措施。比如,這輛車到底是否是用戶自己在駕駛?有沒有被他轉借他人?如果車輛有了小故障,是繼續“帶病上路”,還是“下線處理”?這些,以及更多的事關安全的細節,都應該成為消費者的可視數據。唯有如此,共享汽車的安全性才能讓用戶真正放心。

(責編:仝宗莉、董曉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