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江晚報:兒子比爹大3歲,手法低劣何以騙保9年

張炳劍

2019年08月27日08:09  來源:錢江晚報
 
原標題:兒子比爹大3歲,手法低劣何以騙保9年

  真是荒唐,為了順利騙得低保款,居然把兒子的年齡‘改’得比自己還大三歲……據中國紀檢監察報報道,前不久,重慶市綦江區紀委監委查處了三江街道復興村原黨支部書記羅玉良騙取國家低保案,因其令人咋舌的作弊手法,引發不少關注。

  2009年,三江街道轄區企業破產倒閉,下崗工人批量辦理城鎮職工低保,時任復興村黨支部書記的羅玉良便動起了騙取低保的歪心思。他將1983年出生的兒子的年齡改成了1953年,比1956年出生的自己還“大”了三歲,並謊稱是自己的親戚。之后,在時任三河街社區主任的“好朋友”張正平的幫助下,成功騙取低保金長達9年。

  看來並不高明的騙保手段,就這樣蒙混過關,而且長達9年時間未被發現,不得不說,這當中所引出的問題值得我們深思。當地有關部門現在給出的理由是,當時大量下崗人員外出務工,低保入戶審核不嚴,羅玉良抓住了這個漏洞。

  審核不嚴造成漏洞肯定是一大原因,但在筆者看來,肯定不是最關鍵的原因。從事后的調查結果看,羅玉良之所以能得逞,還在於“朝中有人”,打通了審核的一些環節。審核之所以會不嚴,是因為一些手握審批權的人,將這一民生福利當成了自己可以隨意支配的資源,出現了“關系保”“人情保”﹔甚至一些人監守自盜,利用職務之便,將低保金拿進自己的腰包。

  騙保手段雖然“花樣常新”,但騙保這個問題卻並不新鮮。稍微留意下有關騙保的新聞,一直以來低保存在的問題就沒有斷過,每年清理不符合低保者人數也不少。可是,這個問題可謂是“野火燒不盡”,甚至有愈演愈烈的趨勢。

  原因為何?恐怕除了類似審核不嚴這樣的管理上的缺陷之外,主要還在於違規成本太低。一方面,對騙保人員,缺乏有效的法律制裁。雖然《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規定:“由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給予批評教育或者警告,追回其冒領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款物﹔情節惡劣的,處冒領金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但具體到實踐中,對騙保者的處理只是主動退出或取消申請資格而已,似乎未見受到任何懲戒。另一方面,對幫助他人騙保的工作人員,追究他們的責任往往也以批評為主,最多也只是給個小小的處分。

  從這起騙保案的處理結果來看,似乎就是如此。作為騙保的主角,羅玉良只是被給予了留黨察看兩年的處分﹔而助其騙保的時任三河街社區主任張正平也只是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的處分﹔其他的涉案人員,只是說因失察均被追責,至於是什麼責,並沒有提及,但從主要涉案人員的處分程度來看,這個追責恐怕也是蒼蠅拍而已。

  顯然,這才是騙保問題屢禁不止的關鍵。低保金是社會的最低保障錢,是低保人員的保命錢。如果騙保人從中牟利,真正的低保人員的利益就會受損,甚至因為指標被擠佔而失去領低保的機會,如此不僅剝奪了低保者的權益,而且有損於社會的公平公正。對於這樣的問題,我們不能再如此輕描淡寫了,更不能出了事就將責任推給歷史原因。

(責編:金鳴(實習生)、董曉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