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檢監察報:“退休后再說”是掩耳盜鈴

孟慶毅

2019年08月26日08:21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原標題:“退休后再說”是掩耳盜鈴

  近日,湖南省郴州市人防辦原主任白廣華嚴重違紀違法事實被公之於眾。其中,“在職時替人辦事,退休后收人錢財”這一點在白廣華身上表現得尤為突出——“大多數是在其退休后單獨或共同多次收受請托人財物,數額總計327萬余元”。每有請托人想感謝他時,他總講的一句話就是“等我退休以后再說吧”。

  “退休以后再說”,既暴露了“無利不起早”的貪婪本性,也折射出“退休后再‘變現權力’更安全”的僥幸心理。梳理近年因貪腐落馬的干部,像白廣華這樣在任時大搞“投資”卻不急求“回報”,而寄希望於“長線交易”“期權兌付”的不在少數。例如,安徽省國土資源廳原巡視員楊先靜,受人請托辦事並不收“好處費”,卻在退休前后短短半年時間裡,通過打“時間差”和打借條等方式大肆收受財物……凡此種種,不過是權錢交易行為期權化的“障眼法”罷了,妄想通過避免權錢“直接”交易,延長權錢交易時間跨度,達到規避查處風險,躲過黨紀國法懲處的目的。

  誠然,較之“你給錢、我辦事”“一手交錢、一手辦事”等赤裸裸的權錢交易,期權腐敗無疑具有更強的隱蔽性,給執紀執法部門查處帶來更多困難。然而,期權腐敗的危害性已經受到了高度重視。黨紀處分條例中對黨員領導干部離職或者退(離)休后違規任職、營利等行為作出相應處分規定﹔公務員法中對公務員辭去公職或者退休后的相關行為作出規范和約束﹔各地也出台了規范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離職后從業行為的規定。除了扎緊制度籠子以外,近年來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對期權腐敗案件的嚴肅查處,也証明搞期權腐敗不過是掩耳盜鈴的把戲,哪怕機關算盡也躲不過執紀執法者的“火眼金睛”。

  干部任職有期限,懲治腐敗無時限。隻要伸了不該伸的手,拿了不該拿的錢,做了不該做的事,不管身在一線還是退休離職,都不會“一筆勾銷”“既往不咎”。隻有清廉才是最好的“護身符”。這是一個再淺顯不過的道理,如果還是揣著明白裝糊涂,吃虧的隻會是自己。(孟慶毅)

(責編:段星宇、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