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日報:迪士尼禁帶食品,公益訴訟能否撼動消費潛規則?

木須虫

2019年08月13日08:08  來源:工人日報
 

2019年3月5日,華東政法大學法學院的大三學生小王向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向被告上海國際主題樂園有限公司提出了兩點訴訟請求: 一、確認上海迪士尼樂園禁止游客攜帶食品入園的格式條款無效﹔二、請求上海迪士尼樂園賠償原告損失,共計 46.3 元。目前,公益訴訟線索已轉辦,該案仍在審理中。(見8月11日澎湃新聞)

迪士尼樂園“禁帶食品入園”的相關規定,不只是限制消費者選擇權、損害消費者權益,事實上也是助力場所內部餐飲業實施壟斷的手段。迪士尼樂園內的食品價格是園外同類產品的幾倍甚至近十倍,即便園方沒有強制游客消費,但禁止游客帶任何食品,而游園又不是一時半會兒的工夫,飲水與進食是基本的生理需求,游客除了買園中食品,沒有其它選擇,這難道不是變相強制嗎?

事實上,不許游客帶食物入園的相關規定在很多親子游樂場所存在,但美國和法國的3處迪士尼樂園並無“禁帶食品入園”的條款,而中國、日本的迪士尼樂園則禁止攜帶食物,這備受游客詬病。

拿起法律的武器,對霸王條款說“不”不容易。針對迪士尼“禁帶食品入園”相關條款提出的訴訟之前有過,2018年6月21日,蘇州一名律師向浦東新區人民法院提出相似的“民事起訴狀”,但被法院裁定為起訴“不予受理”,理由是“起訴人將‘開包檢查’和被告知‘不得攜帶食品入園’的行為認定為侵權行為是對民事訴訟法的曲解……起訴人之起訴於法無據,依法不能成立。”目前,當事人已至上海市高院申請再審該案。這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在消費規則爭議中的民事訴訟適用性存在些許難題,也反映出相關法律法規對企業自主經營權利、合同公平原則的限定存在某些模糊之處。

新聞中的“禁帶食品入園”規定是否涉嫌濫用規則,是否構成市場壟斷等,還需等待法院審理判決,但我們要看到的是,在司法框架內,如何承載起老百姓對於公平、合理的訴求。畢竟,法律法規不可能窮盡所有方面,近年來,消費者提出針對消費規則的民事訴訟日益增多就是側面例証。

今年年初,廣東省消費者委員會向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消費民事公益訴訟,促成珠海長隆度假區兒童票規則的修改完善。這是消費領域針對兒童票規則的一場公益訴訟,網友廣泛稱贊。這也証明,隻有讓公益訴訟成為消費維權的有效手段,才能最大程度上實現對不同消費群體權益的保護。對“禁帶食品入園”說不,讓維護公平規則的公益訴訟成為對抗霸王條款的利器,是消費者共同的期待。

(責編:李儀澤(實習生)、董曉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