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晚報:對流浪動物救助站不能一拆了之

朱文龍

2019年08月01日08:35  來源:齊魯晚報
 

7月30日,山東省濟寧市一座流浪小動物救助站被執法部門拆除。該救助站大約有400多隻狗,200多隻貓,它們中的絕大部分在拆除過程中被倒塌的房屋砸死。

按照當地政府的說法,流浪動物救助站之所以被拆除,一是因為“救助站沒有合法証件,被附近居民舉報”,二是因為救助站所使用的場地系違章建筑。看到這個結果,相信每個人心中都會隱隱作痛。無証的救助站固然需要治理,違建的建筑理應進行拆除,但這些都不是讓無辜動物喪命的理由。 這起事件把流浪動物救助問題拉進了公眾視野。由於目前相關法律尚處於一片空白,有關部門在這個問題上,顯得辦法不多。因此,民間流浪動物救助人員成為了“主力軍”。此次被拆除的流浪動物救助站系當地唯一民間動物救助站,其負責人致力於救助動物二十余年,把自己的房子都賣了。

梳理相關報道可知,許多民間動物救助站由於缺乏穩定的資金、場地和技術支持,管理和運營能力有限等,都在苦苦支撐。這些問題的存在,不僅制約著民間流浪動物救助站的生存,也影響著流浪動物們的命運。許多流浪動物在民間流浪動物救助機構破產后,重新回到城市,給城市居民帶來嚴重的安全隱患。

對於相關部門來說,首先應該堅持效果導向,如果民間流浪動物救助站確實有必要拆除,也應給出動物轉移的時間,協助民間流浪動物機構尋找場地,切莫不管不顧,一拆了之。其次,要對救助流浪動物的愛心人士多一些理解,適時給予民間救助機構一定的支持,盡可能給民間救助力量提供必要的支持與指導,避免愛心人士“無依無靠”。與此同時,加強監管,扎緊制度的籠子,加大懲罰力度,讓遺棄動物行為付出應有代價。

當然,這件事情也給動物救助站的管理者們提了個醒,不能因為自己做了好事,就可以不顧及他人的感受。畢竟,人們有愛護動物的自由,也有不愛護動物的自由,不能以愛護動物名義妨礙他人生活。

(責編:李儀澤(實習生)、仝宗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