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日報:對有性侵前科者應“終身禁教”

連海平

2019年07月03日08:53  來源:廣州日報
 
原標題:對有性侵前科者應“終身禁教”

  近日,《中國青年報》連續報道了貴陽某學校教師劉某林涉嫌猥褻六年級女生事件,確認犯罪嫌疑人與2006年因強奸15歲女生而獲刑七年的貴州省余慶縣勤勇小學校長系同一人。

  一個因為強奸女學生被判了7年有期徒刑的人,出獄之后不思悔改,猥褻六年級女學生,真應了那句話,狗改不了吃屎。

  憤慨之余,不禁要問:劉某林出獄之后為什麼還能謀得教職?這裡有一個細節,劉某林最后任職的是一間民辦學校。校方回應稱,“民辦學校的教師來自五湖四海,對他們的背景沒有辦法全面了解。”負責人同時透露,“這也是許多民辦學校普遍存在的缺陷”。

  一個案子披露了一個領域的短板,令人大跌眼鏡。如果這間學校負責人所言非虛,這個問題就有點大了。民辦學校招聘教師時,不要說全面了解,難道連應聘者最基本、最重要的個人信息(如無犯罪記錄)都不查一下嗎?是沒有查詢途徑,還是根本就不想查?鑒於教育是一個特殊行業,尤其是義務教育階段,受教育對象都是未成年人,他們的自我保護能力差,因此,要求教育工作者必須是道德良好的守法公民。為保護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那些有性侵前科的人,無論其學識有多高,都不能讓其進入教育界。民辦學校也非法外之地,也應該恪守基本准則。

  今年6月,廣州市人民檢察院上線運行“侵害未成年人違法犯罪信息庫”,有性侵前科的人員均被系統列入“黑名單”,將無法從事教育職業。目前,這一系統已錄得400多條信息。這是一個好主意,各地都可以借鑒。在這一系統建立、完善之后,教育管理部門要用好這一系統,要求學校在招聘教師時(不論是公辦還是民辦學校),都上去查詢一下,先過一道篩,將那些有性侵前科的人拒之門外。

 

(責編:段星宇、仝宗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