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報:別拿“大麻文化”為違法犯罪開脫

歐陽晨雨

2019年07月02日08:07  來源:中國青年報
 
原標題:別拿“大麻文化”為違法犯罪開脫

  國家禁毒辦在《2018年中國毒品形勢報告》中指出,自加拿大宣布大麻“合法化”,以及美國多數州宣布娛樂和醫用大麻“合法化”以來,從北美洲向中國走私大麻的案件明顯增多。2018年,我國共破獲通過國際郵包入境的大麻案件125起,繳獲大麻及各類大麻制品55公斤。嫌疑人多為在華外籍留學生、留學歸國人員或有境外工作經歷的人員。(《中國青年報》7月1日)

  據報道,吸食大麻的人有較為固定的圈子,該群體對外將吸食大麻作為一種社交工具,圈內的人逐漸形成“追求時尚”“享樂至上”的“大麻文化”,並向外傳播和滲透。在這些“大麻文化”的圈裡人看來,吸食大麻並不是什麼見不得人的事情。

  研究表明,大麻不易上癮,並不等於上癮后容易戒掉。基於濫用大麻會使人產生幻覺,甚至影響生命健康,聯合國禁毒公約將大麻列入麻醉藥品范圍,而我國《藥品管理法》《麻醉藥品管理辦法》《精神藥品管理辦法》等法規中,則對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的供應、運輸、生產等,進行了嚴格的管制。刑法明確指出,大麻與鴉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嗎啡、可卡因等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一樣,屬於毒品的范圍。即便大麻的數量較少,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也要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視情節輕重,“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或“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2000元以下罰款” 。

  一些人會狡辯,自己是外國人,適用的是“開綠燈”的外國法律,在吸食大麻這些問題上,不受中國法律的約束。但是,需要明確的是,根據我國法律,我國對於外國人違法犯罪行使管轄權,主要基於屬地管轄原則,凡在我國領域內違法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別規定的以外,都適用我國法律。違法犯罪的行為或者結果,有一項發生在我國領域內的,就認為是在我國領域內犯罪。外國人隻要是在中國境內吸食、生產、運輸、供應、非法持有大麻,就會構成違法犯罪,應受到法律的嚴厲制裁。

  還有一些人認為,人家外國都合法了,為什麼中國還守著老黃歷不放手?但是,要看到這與相關國家的國情有著密切關系。荷蘭、美國等國家因為歷史等因素,吸食大麻人群數量居高不下,有統計甚至高達40~50%。如果強行禁止,勢必加劇地下傳播態勢,讓硬毒品毒害更多人。這些國家或地區推行“合法化”,一個更重要的目的在於控制。比如,在“大麻合法化”的烏拉圭,“每人最多隻能依法種六棵,一年收成不得超過480克”。在加拿大,雖然推行“大麻合法化”,但如有“購買大麻食品”“無牌販賣大麻”“給未成年人大麻”“在公共場合攜帶大麻超過30克”等,也都屬於違法之列。

  我國是一個對毒品之害有著切膚之痛的國家,對毒品採取更加嚴格的管制,契合以人民為中心的法治理念,也符合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對於暗流涌動的“大麻文化”,應拿起法律的武器進行打擊,加強海關監管,加大執法力度,斬斷從國外流入渠道,讓違法犯罪人員付出應有的代價。與此同時,應加強教育引導,通過多種途徑向全民宣講大麻的現實危害,形成更健康、更積極的“反大麻文化”,更好地保護國民身心不受毒害。

  歐陽晨雨 來源:中國青年報

(責編:董曉偉、仝宗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