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晚報:不該將“麻將娛樂”升格為賭博行為

史洪舉

2019年06月24日08:54  來源:齊魯晚報
 
原標題:不該將“麻將娛樂”升格為賭博行為

  執法部門在打擊賭博行為時,應堅持過罰相當原則,多些對社情民意和權利的尊重。否則,將會消解法律的嚴肅性,並招致民意反彈。

  6月22日,成都市民“打5元麻將被拘15日”一案有了新進展,王彬如收到成都市郫都區法院作出的判決,判令成都市公安局溫江分局向王彬如賠償4739.1元,並向其賠禮道歉。原來,2011年8月19日,王彬如和兩個朋友在茶樓內打麻將。當時只是娛樂,麻將5元每局,最多也不過一局贏20元。但3個小時后,三人被溫江區公安局抓獲。現場扣押“賭資”575元,其中包括王彬如的235元。后警方決定對王彬如行政拘留15日,並處罰款1000元。

  眾所周知,賭博行為的危害性相當大,可以讓一些人沉迷其中難以自拔,甚至傾家蕩產、走向歧途,應受嚴厲打擊。但執法部門在嚴格執法的同時,也應遵循寬嚴相濟的執法理念,打擊賭博行為時堅持過罰相當原則,不隨意擴大打擊面。以免讓人們不經意間就成了“賭徒”,毫無安全感可言。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的,或者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如果照搬該規定,王彬如與其朋友打“5元錢麻將”的確屬於賭博,應該受到治安管理處罰。

  但公安機關實施行政處罰時,應遵循過罰相當原則行使自由裁量權,處罰結果與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及社會危害程度相當﹔處罰種類和處罰幅度要與違法行為人的違法過錯程度相適應,違背過罰相當原則,導致行政處罰結果嚴重不合理或者背離普通公眾認知的,應該依法糾正。

  具體到“打麻將”是否違法上,應結合當地的生活習俗以及參與人之間的關系,以及下注大小來綜合判斷。如一些地方的人們將“打麻將”視為普遍的娛樂休閑活動,到處可見供人“打麻將”的茶館或麻將館。且參與人多為親朋好友,下注金額和累計金額也不高。那麼,就不宜將其視為賭博來對待和懲戒,否則就有違法律的謙抑性原則。

  對此,根據《公安部關於辦理賭博違法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通知》,不以營利為目的,親屬之間進行帶有財物輸贏的打麻將、玩扑克等娛樂活動,不予處罰﹔親屬之外的其他人之間進行帶有少量財物輸贏的打麻將、玩扑克等娛樂活動,不予處罰。2019年4月份,黑龍江省公安廳發布的《黑龍江省公安機關賭博違法行為治安處罰裁量指導意見》也規定,個人賭資在200元以上的,將面臨罰款,個人賭資在500元以上的,將面臨行政拘留處罰。不以營利為目的,親屬之間進行帶有財物輸贏的打麻將、玩扑克等娛樂活動,不予處罰。

  麻將固然可以是賭博的工具,“打麻將”也可以是賭博的幌子。但更多人無非是將“打麻將”作為休閑放鬆,緩解工作生活壓力的娛樂活動,根本沒有賭博的故意。如果無視合理的民風民俗,將娛樂行為“賭博化”,顯然將使很多人不經意間“被賭博”,這不僅消解法律的嚴肅性,還可能招致民意反彈。

  “打5元麻將被拘15日”事件中,公安機關的行政處罰被撤銷並被判決賠償損失和賠禮道歉,這雖然是一個小案件,卻應引起有關部門的警醒。其理當引以為戒,執法活動中保持謙抑和克制,少些隨意和蠻橫,多些對社情民意和權利的尊重。這樣方能讓公眾對自己的行為有所預判,也有利於維護法律的權威和公信,不至於讓人一不小心就違了法。

(責編:段星宇、仝宗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