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青報:規范地名應是城市法治的常態

張敬偉

2019年06月24日08:08  來源:北京青年報
 
原標題:規范地名應是城市法治的常態

一城一地,城市建筑或小區應有規范的名稱。否則,就會帶來城市管理的混亂以及市民生活的困擾。可見,規范城市地名是體現城市治理和法治水平的重要參照。

據新華社報道,一份涉及深圳多個地產項目的“需清理整治的不規范地名清單”近日在網絡流傳。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22日晚對此回應,本次整治的重點為預售樓盤不規范地名使用和道路名稱不規范等問題,原則上不涉及不動產權証、戶口本、身份証等相關証照的變更。

此舉釋放了三個信號:一是網絡時代的信息傳播更能激發公眾注意並引起治理者關切﹔二是網上流傳的“需清理整治的不規范地名清單”不管是否和“官方版本”存在差異,凸顯社會公眾對“不規范地名清單”治理的渴盼﹔三是治理“不規范地名清單”原則上採取不擾民、不浪費行政資源的方式。因此,“不涉及不動產權証、戶口本、身份証等相關証照的變更”,對個人、市場主體和治理者而言堪稱三方利好。

深圳多個地產項目因“大、洋、怪、擅自更名”而被列入整治對象,其中最主要的原因之一是房地產預售現場推廣名和廣告及建筑物標牌使用了與批准標准地名不一致的名稱。例如,標准地名為“勤誠達樂園”的項目,使用了非標准名“勤誠達·前海世界”,不規范類型被列為“大”﹔標准地名為“益田假日府邸”的項目,使用了非標准名“益田米蘭公館”,被列為“洋”等。按照清單所示的整治意見,這62個項目均需清理非標准地名的相關標志和相關宣傳,重新設置標志。

上述不規范地名存在的“大、洋、怪、擅自更名”,在全國其他地區也出現過。樓市競爭激烈,樓盤起名也成為地產商挖空心思討市場彩頭的關鍵。“大、洋、怪、擅自更名”成為各地樓盤的常態。樓盤起名的花哨與不規范,已經變成了全國性流俗。由此亦滋生了樓市營銷宣傳的衍生市場,一大批樓市營銷公司,披著文化的名頭,用形形色色的起名方式,制造嘩眾取寵的市場效果。有些樓盤名字,不僅是大、洋、怪,而且不知所雲,不過是漢字的堆砌,或者是對漢語成語的諧音再造。

市場洶涌之下,資本必然附庸風雅,消費端對好名字的求吉利、討彩頭需求,更激發了供給側在樓盤起名上的越走越遠。不規范地名越來越多,已經成為中國樓市的怪現狀。由此,也在市場兩端衍生了所謂的風水文化。討彩頭、求吉利,無可厚非,但若被資本綁架而追逐市場流俗,浮華之風和矯飾文化就會應運而生。若只是市場流俗,不違反法治原則和市場規則,也就罷了。若正常備案的名稱棄之不用,而用“大、洋、怪和擅自更名”的方式去追逐商業利潤,則不僅違法而且坐實資本貪婪之名。所以必須要整治,回歸原名。

市場主體,尤其是房地產商,按照正規程序備案的樓盤名,這是制度性的正名,也是市場化的“名正”。用此名進行文宣營銷,也許不會激起太多的市場浮躁效應,但由此形成的市場供給與需求鏈條,不會帶來樓盤名稱的混亂,也不會對消費者帶來誤導,更不會引發城市治理的麻煩。更廣泛而言,在城市交通、地圖設計、道路規劃等方面,也不會帶來諸多問題。

所以,不合規的樓盤地名,不規范的地方稱謂,不管名字多麼大、多麼洋、多麼有個性的“怪”,都不能在市場存續下去。規范城市地名應是城市法治的常態和城市治理的日常。樓市上喜歡講求浮華名字的開發商們,不求流俗之虛名俗名,追求文質相符的實名,才是市場競爭的應有之義。

規范地名也要講求策略,順應約定俗稱。有些城市地標,雖然有其本名,但在市場和民間形成了約定俗稱的名稱。這不是資本的刻意,也不是利益的強求,而是市場的選擇和民間的確認,這樣的規范地名應該保留,但也要接受約定俗稱的名字,如廣州“小蠻腰”就屬此例。

(責編:段星宇、仝宗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