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滴滴出行正式公布《滴滴網約車駕駛員防疲勞駕駛規則》。其中短時策略要求,滴滴網約車駕駛員服務時長累計滿4小時且之間一次性休息時間不足20分鐘的,需下線休息20分鐘才能再次上線接單﹔長時策略要求,司機在達到一定計費時長后休息6小時才能上線,根據不同業務線的特點有所區別。該規則於2017年開始試行,經過多次優化迭代,目前已覆蓋全國包括快車、優享、專車、豪華車在內的所有滴滴網約車的駕駛員。
作為出租車和網約車行業首個依托技術手段防止疲勞駕駛的安全規則,上述《規則》之所以在行業內外引起高度關注,主要原因在於,防疲勞駕駛正在成為保障交通安全越來越重要而迫切的任務。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發布的數據顯示,近年來,全國每年因疲勞駕駛引發的交通事故致9萬多人死亡或重傷,高速路上20%的事故都緣於疲勞駕駛。疲勞駕駛正在成為繼酒駕、毒駕之后的另一個恐怖“殺手”,要求從立法和執法上加大對疲勞駕駛遏制打擊力度的呼聲日漸高漲。
根據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機動車駕駛証申領和使用規定》,連續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於20分鐘的,一次扣6分,罰款200元﹔連續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於20分鐘的,一次扣12分,罰款200元。另外,疲勞駕駛如果引發交通事故造成嚴重后果,駕駛員還要被追究刑事責任。
應該說,法律法規對疲勞駕駛的認定是比較明確的,處罰也比較嚴厲,然而對於防范、遏制疲勞駕駛行為,法律法規尚無明確、有效的規定。2014年1月起施行的《道路運輸車輛動態監督管理辦法》規定,道路貨運車輛公共平台負責對個體貨運車輛和貨運企業的貨運車輛進行動態監控,設置監控超速行駛和疲勞駕駛的限值,自動提醒駕駛員糾正超速行駛、疲勞駕駛等違法行為。所採取的措施,主要是通過對道路運輸車輛的動態監控,及時發現連續行駛超過4小時或停車休息時間少於20分鐘的行為,並對駕駛員進行警示與干預。
滴滴網約車駕駛員防疲勞駕駛規則的基本技術原理,與道路運輸企業對貨運車輛司機進行防疲勞駕駛監控的基本技術原理大體相同。在此基礎上,網約車平台運用大數據、雲計算等高科技神器,一方面可以針對網約車不同業務線的特點,讓防疲勞駕駛的時段策略更加科學合理,另一方面,對網約車駕駛員疲勞駕駛能夠進行更有力的監控與約束。在合規政策導致運力緊張的情況下,網約車平台出台防疲勞駕駛規則,很可能令網約車駕駛員業務量減少,收入可能受到一定影響,進而可能影響平台的收益,但為了有效防范遏制疲勞駕駛,受到一些“損失”是值得的。
盡管採用了大數據等先進技術手段,監管措施也在不斷完善,但治理疲勞駕駛仍存在諸多執法困難。由於疲勞駕駛行為的復雜性、隱匿性和多變性,目前執法部門缺乏科學完備的監測手段和專業測量工具,通常以駕駛時間作為界定疲勞駕駛的唯一基准,這可能導致對疲勞駕駛行為的測量、認定出現偏差。比如,執法部門並未對駕駛員每天累計駕駛時間做出要求,可能讓實際上的疲勞駕駛行為逃脫處罰。又如,目前監測工具不能准確測量駕駛員的精神狀態,某駕駛員連續開車不足4小時,但他前一天熬夜了,這種疲勞駕駛該如何有效監控防范?
防范遏制疲勞駕駛,所有的駕駛員人人有責,所有的運輸企業、出租車企業、網約車平台家家有責。為此需要更多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能等高科技神器發力,需要相關企業、行業和交管部門通力合作,不斷提高科技研發、制度建設和綜合治理水平,最大限度消除滋生疲勞駕駛的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