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青報:限乘應是對霸座者的標配處罰

燕農

2019年06月03日08:09  來源:北京青年報
 
原標題:限乘應是對霸座者的標配處罰

動車組列車上又見囂張霸座者。近日一段網傳視頻顯示,一名男子在廣深動車組列車上悠閑自得地看手機,兩腳搭在對面座位上,一人佔三個座位。一名女乘務人員對男子的不當行為進行勸導糾正,然而該男子態度蠻橫惡劣,稱還要佔10個座位,並讓乘務員“滾蛋”,叫囂“關你什麼事”。

據中國鐵路廣州局集團有限公司官方微博發布的消息,經過調查了解,上述視頻顯示的是5月27日C7011次列車上旅客不文明乘車的情況。事件發生后,經列車工作人員現場勸導,當事旅客認識到自己這種不文明行為的錯誤,在列車到達深圳站前向列車工作人員道歉。

在評論這起事件之前,不妨先看看此前幾起霸座事件的處理結果。去年8月份,孫某在濟南開往北京的高鐵上霸座,被曝光后,孫某發布視頻公開向當事人道歉,最后被處治安罰款200元,並被記入鐵路征信系統,在一定期限內限制乘坐火車。去年9月份,周某在永州開往深圳北的列車上霸座,被處治安罰款200元,並被廣州鐵路局記入鐵路征信系統,限制其180天無法購買火車票。大體上,但凡霸座事件發生,一定期限內限乘幾乎是標配處罰。

此次C7011次列車乘客霸座事件中,霸座男如此倨傲刁蠻狂悖囂張,可見他存在十分明顯的主觀惡意。這是因為,移動互聯網時代已遠不同於傳統媒介傳播時代,人們獲取新聞資訊的渠道並不單單依靠報紙、電視和廣播,各種信息會通過移動客戶端呈爆炸式地及時推送。霸座事件三番五次發生,想來對乘坐高鐵的人士來講,早已被信息轟炸過好幾輪。這種背景下,霸座事件仍然頻發,甚至一起比一起更惡劣,顯然並不能歸咎於不知后果的信息不對稱。

這到底是有些人主觀故意要通過這種姿勢進入輿論視野,還是對“治安處罰+限乘”不以為然呢?此前幾起霸座事件,當事人都被處以治安罰款,並在一定期限內限乘,即便如此,多數網友還是認為處罰過輕。當然,處罰輕與重,並不能憑感知,而是要用法律說話,達成罪罰相當。拋開處罰輕重不談,僅就限乘來看,也會給當事人出行帶來一定期限內的制約,遑論還有征信系統中的污點很難消除,又有多少人能對這種處罰不以為然呢?所以,后續的霸座事件更讓人懷疑當事者的動機。

去年7月,國家發改委等八部門下發《關於在一定期限內適當限制特定嚴重失信人乘坐火車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意見》。去年12月《廣東省鐵路安全管理條例》實施,規定鐵路運輸企業應當建立健全鐵路旅客信用信息管理制度,對擾亂鐵路站車運輸秩序及違反鐵路運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的失信行為進行記錄,推送全國和地方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有關部門和鐵路方面依法對失信行為實施聯合懲戒。由此來看,霸座等惡劣行為已經引起政策層面的聚焦,並給出了明確的懲戒方案。

道歉不應是霸座者自我救贖的解藥。因為這種行為涉嫌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和地方法規,也是相關針對性政策所不允許的。前述孫某霸座,雖然公開向當事人道歉,但仍沒有逃脫破壞規則的懲罰——既然行為涉嫌違法,顯然要交給法律去制衡。所以,對本次霸座事件的當事人,道歉不應該是事件的結尾,相反,鑒於處罰已有先例而霸座行為不止,最起碼限乘應是對霸座者的標配回應。

(責編:段星宇、董曉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