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晚報:未成年人“打賞”,應有退還機制

錢夙偉

2019年05月20日08:29  來源:齊魯晚報
 
原標題:未成年人“打賞”,應有退還機制

  河南許昌一名患有直腸癌的女士,發現手機裡原本要用於丈夫喪葬的5萬元不翼而飛,竟是被孩子用來打賞主播。在2個月內,孩子通過支付平台,將父母縫了10年牛仔褲嘔心瀝血積攢的16萬元,統統打賞給女主播。

  “打賞”是一種中國本土化的產物,在古代是指身份尊貴的人給底層、下級人士的賞賜。在現代網絡用語中的“打賞”則是指在網絡直播中,觀看者給主播刷禮物,打賞所得的禮物可以直接變現。近年來伴隨著網絡直播的興起,對喜歡的主播進行打賞似乎成了一種普遍的行為,成年人經常一擲千金重賞主播,更有越來越多的未成年人也加入了此行列。梳理報道可知,近年來,未成年人偷拿大人的手機,動輒幾萬地“打賞”,或者充值游戲幣、購買游戲“裝備”的新聞層出不窮。這些錢有些是父母辛苦打工賺來的血汗錢,有些是全家幾年省吃儉用的積蓄,有的還是看病買藥的救命錢,每每都讓人唏噓。

  對於孩子的家長來說,事情發生后,最擔心的是“平台能不能退錢”。本來,根據《民法總則》規定,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為,要經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認后有效。從司法實務中來看,孩子打賞主播這一民事法律行為,明顯超出未成年人的行為能力,屬於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為,必須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認,否則自始無效。因此,諸如高達5萬元的打賞,已明顯超出未成年人的行為能力,家長可以申訴退錢。

  但實際維權卻並非如此簡單。最大的症結在於,打賞行為如何証明是孩子所為?一般的情況是要求出具証據。但條件十分苛刻,比如有網絡公司要求提供孩子打款的視頻,而現在又有多少家庭裝有監控?況且孩子也不一定在監控之下玩手機。大多數公司則是拖,企圖以種種理由讓退錢不了了之。

  值得警惕的是,現在許多游戲平台和直播平台,正是把未成年人當作主要的“求償”對象。尤其是直播平台的主播,雖然不難判斷如此不理性“打賞”的很可能是不諳世事的未成年人,但仍有意奉迎,甚至蓄意引誘大額打款,讓未成年人更深地陷入其中。

  現在的問題是,雖然法律規定,未經“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認”這樣的打款無效,但如何退還卻不明確。比如,法定監護人沒有盡到完全監護責任,存在一定的過錯,應該承擔多少比例的損失。而退還的程序由誰來監管,更是空白。因此,針對現在未成年人巨額打賞、充值打游戲正困擾不少家庭,建立一個清晰明確的退還機制,以制約網絡平台對未成年人“打賞”的把關不嚴甚至有意“求賞”,已經勢在必行。

  未成年人保護不是一句空話,直播平台不應揣著明白裝糊涂,立法和監管環節更不能坐視不理。16萬元的打賞不過是網絡亂象的一個縮影,若有法律撐腰固然好,可若有多重保護制約機制又何至於此?亡羊補牢,還來得及。

(責編:段星宇、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