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檢監察報:莫做不義不智的“財物保管員”

石順江

2019年04月11日08:44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原標題:莫做不義不智的“財物保管員”

  前不久,經內蒙古自治區通遼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通遼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烏蘭察布市原市委常委、集寧區委原書記(副廳級)楊國文有期徒刑18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00萬元。有媒體日前披露的案情中提到,為藏匿贓款,楊國文絞盡腦汁。他受到諜戰劇的啟發,親屬家的倉庫、廢棄的水箱、樹林、裝煤的庫房,甚至雞窩,都被用來藏匿大量人民幣、外幣、黃金、手表等。

  梳理近年來黨員干部違紀違法典型案例可知,為藏匿不義之財,貪官們沒少花費心思。一汽集團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徐建一曾把所有的手表、金條放到了幾個茶葉罐裡后,埋在自家別墅院裡的大樹下﹔江蘇省建設廳原廳長徐其耀曾將贓款用塑料紙包裝后藏在樹洞內、灰堆內、稻田裡、屋頂的瓦下,甚至糞坑裡﹔江西省贛州市公路局原局長李國蔚則將數百萬元藏到改裝過的煤氣罐底下的夾層裡……這些人自以為做得天衣無縫,能夠瞞天過海,殊不知,世上沒有不透風的牆,貪腐得來的不義之財,不管藏得多隱蔽,都很難躲過執紀執法者的“火眼金睛”,也遲早會成為定罪量刑的証據。

  常言道,貪字近乎貧,婪字近乎焚。人一旦鑽進錢眼裡、被貪欲蒙蔽了心智,就像在自己脖子上纏緊一道道繩索,就會干出一些如飛蛾扑火般的不智之舉。在落馬貪官懺悔錄中,我們看到了一個又一個不義且不智的典型。在貪污公款、收受賄賂時,貪官們哪個不是幻想著以后的“美好生活”,可等到“上了賊船”后,卻發現這些贓款贓物都成了“生命中不能承受之重”,天天想方設法藏匿都來不及,哪兒還有心思和時間去享受。正如楊國文的妻子張某在事發后曾痛哭流涕地說:“收受這麼多財物有什麼用,花又不敢花,用也不敢用,隻不過是當了一個臨時保管員。”早知如此,何必當初!

  “世路無如貪欲險,幾人到此誤平生。”宋代大儒朱熹的這句警語,至今仍如黃鐘大呂,令人讀罷心生戒懼。抵抗不了眼前的利益誘惑,就會葬送未來的平安幸福。道理並不難懂,關鍵看怎麼做。楊國文們用一次次慘痛教訓為黨員干部敲響警鐘:費盡心機藏匿贓款、膽戰心驚守著贓物的日子並不好過,貪欲指引的隻會是一條不歸路,莫做這樣不義不智的“財物保管員”。

(責編:苗楠鈺(實習生)、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