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檢監察報:淺析“撈取政治資本”

米博華

2019年02月25日08:09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原標題:淺析“撈取政治資本”

  在近年來查處的貪腐案件中,不時出現“撈取政治資本”說法。這恐怕不僅僅是人品和作風問題。經驗表明,政治上墮落與經濟上貪腐往往有一定聯系﹔把兩者聯系起來加以考察,有助於深化對反腐敗斗爭的認識。

  撈取政治資本,是指通過某種不正當手段,獲得更高官階和各種政治上的好處。黨紀處分條例中有關於這方面的表述,“在黨內搞團團伙伙、結黨營私、拉幫結派、培植個人勢力等非組織活動,或者通過搞利益交換、為自己營造聲勢等活動撈取政治資本的……”

  什麼是“不正當”?辨識的確比較復雜。關鍵是,弄懂“撈取”行為和“政治資本”這兩個概念。這裡的“撈取”有特定含義,就是私竊並佔有本不屬於自己的某種東西。而“政治資本”或可指資歷、聲譽以及具有某些特殊含義的條件。換言之,“不正當”的顯著特征,是覬覦並私竊那些不屬於自己的政治資源。

  對撈政治資本者進行處理,並以法律或制度的方式嚴防撈政治資本的事情發生,是一道必答題。結合當下反腐敗斗爭形勢依然嚴峻復雜的現實,看准“撈”的來龍去脈,整飭不良黨風政風,恐怕要警惕幾個問題。

  “撈”的表現五花八門,但動機多是投機謀利。如,有人為了把自己打扮得更“知識化”“年輕化”,獲得更多提拔機會,在學歷、履歷上造假,把年齡變小、把學歷抬高。未進校門學習的博士、不用動筆的論文大量出現,就屬於這類情況。有人熱衷“電視有影、廣播有聲”,把新聞報道當做“個人秀”。有人則專擅自我吹噓、欺世盜名,動輒就鼓吹“填補空白”“國際影響”“首創突破”“創新舉措”……其實不過是自娛自樂自吹自擂的炒作。更有甚者,拿著自己與領導同志的合影四處招搖,拿著雲山霧罩的“批示”到處唬人,意在暗示大家,本人有來頭、有靠山、有背景。

  政治資本的好處是顯而易見的,意味著獲得某些非同尋常的優勢:把年齡偷偷改小,自己就佔有任職、提拔的決定性條件﹔干一些有“曝光率”的工作,加上夸張的宣傳,可以在“政聲”上先聲奪人﹔“拉大旗、作虎皮”,可以形成某種“嚇阻”效應,借以掩蓋自己不光彩行為甚至違紀違法之舉,或者獲得某些特殊照顧,辦成被制度“鎖定”不能辦的事情,辦成別人不可能辦成的事情……

  “政治資本”無相無形,但其影響無處不在,其作用在有些時候或在有的地方又無所不能。前些年有的地方發生人大代表選舉行賄,就是典型案例。人大代表職責是公共服務,沒有工資、也不是職務,為什麼有些人花重金賄選擠進去?原因很簡單,人大代表不僅代表人民群眾參與國家事務的管理,更是一種具有國家資質的政治信譽和個人榮譽。這種崇高的信譽與榮譽豈容金錢交易玷污?

  對某些人來說,政治資本是可以“變現”的。黨中央要求,對來自領導干部家屬、子女、身邊工作人員和其他特定關系人的違規干預、撈取好處等行為,對自稱同領導同志有特殊關系的人提出的要求,必須堅決抵制。為何如此?原因在於,不少貪腐大案中,除了貪官本人以權謀私、貪污受賄之外,還屢有利用、假借、盜用領導干部名義進行非法活動的人。有的是假冒與領導同志有親屬關系而公然行騙,有的是夸大與領導干部的特殊關系而謀求照顧,有的是“兩面人”自導自演的“洗錢”勾當。這種現象為什麼屢禁不止,有著多方面與深層次原因,還可以深入探討。

  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要把黨的政治建設放在首位,要把干部的政治表現放在首位。其意義是多方面的,重要一條是領導干部政治品德往往與廉潔從政、自守自律有密切聯系。由此聯想到,對“撈取政治資本”這種現象,過去多以個人品德與個人偏好看待,這恐怕過於簡單化,也是不全面的。隨著時代發展,特別是在各種利益關系日益復雜的市場經濟條件下,應該從全面從嚴治黨高度、從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全局,對這種現象加以認識,對這類問題的解決出以對策。這既是黨的建設重要課題,也是正風肅紀的緊迫任務。

(責編:苗楠鈺(實習生)、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