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青報:限制學生使用智能手機要科學施策

史洪舉

2019年02月13日08:34  來源:北京青年報
 
原標題:限制學生使用智能手機要科學施策

  上課玩、下課玩、自習玩,走路玩、吃飯玩、睡覺玩……走進中小學生教室,“抬頭不看黑板,低頭隻顧手機”的現象屢見不鮮、屢禁不止。隨著智能手機在未成年人群體中的普及,不少學生對手機越來越依戀,不僅對視力不好,還消耗精力,擾亂課堂秩序。智能手機的校園管理已成為中小學校普遍性難題。對此,海南師范大學地理與環境科學學院院長趙志忠建議,盡快立法禁止16歲以下中小學生使用智能手機。(2月12日《法制日報》)

  隨著智能手機和互聯網的普及,很多家庭都為中小學生購置了智能手機,以便用於隨時聯系或者所謂的查詢資料和幫助學習。客觀而言,智能手機進校園的確給學生學習帶來了極大的負面影響,甚至成為降低學生學習成績、誘發學生攀比心理乃至違法犯罪的最大元凶。因而,非常有必要科學施策,採取得力措施限制上課期間的學生使用手機。

  在智能手機普及時代,一刀切地禁止學生使用手機,攜帶手機進入校園顯然不合時宜,有違法律法規和情理,且容易激發學生、家長與學校、教師之間的矛盾。從法理上講,手機作為家長為學生購置的財產,學生個人無疑享有使用權和支配權。而學校又不屬於禁止攜帶手機的特殊場所,且攜帶手機確實有助於家長與學生之間的溝通聯系。

  那麼,如果沒有法律法規的支持和上級有關部門的“撐腰”,學校和老師自然沒有壓力和動力來動真格。否則,一旦遇上不明事理的家長或者難纏的學生,就可能招致無休無止的麻煩。譬如,有的省市已經禁止中小學生攜帶手機進入校園,有的省市則無此規定,還有的地方則禁止攜帶手機進入課堂。這就讓學校和教師無所適從,無法更有底氣、更有思路地處理此類事件。

  一定程度上,智能手機無異於“移動網吧”,其對學生的危害性無需贅言,限制學生使用手機迫在眉睫。如歐美一些國家對於禁止攜帶手機進入校園已經有了社會共識,並且出台了相關法律規定。在法國,明令禁止小學和初中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在英國,除緊急情況,16歲以下的學生不准使用手機。2018年8月,教育部等八部門聯合印發的《綜合防控兒童青少年近視實施方案》中則提出,嚴禁學生將個人手機、平板電腦等電子產品帶入課堂,帶入學校的要進行統一保管。

  因此,在限制學生使用智能手機方面,有必要取長補短,結合現實背景制定科學合理的國家或省級層面的規定。具體而言,嚴格禁止初中、小學生攜帶智能手機進入校園,賦予學校、教師“沒收”手機的權力。因為,作為完全限制行為能力人,其攜帶智能手機不僅沒有益處,還可能帶來被盜竊、搶奪、搶劫等風險。作為對學生享有監護管理權的學校和教師,自然有處置和“沒收”手機的權力。何況,該“沒收”並非行政執法上的沒收,而是暫時代為保管。而家長也可通過普通手機或電話手表等方式聯系、接送學生。

  對於高中生,則可適當予以放寬,如可允許其攜帶手機進入校園,但禁止攜帶進入課堂,並從法律層面賦予學校、教師對違規者的懲戒權和對手機的處置權。這樣方能有效避免中小學生陷入智能手機不能自拔,也讓學校有更充分的依據處理此類事件,確保中小學生健康成長,無憂學習。

(責編:苗楠鈺(實習生)、董曉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