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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人民時評:處置“僵尸企業”要戒拖延症

陸婭楠
2018年12月17日04:41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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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國家發改委等11部門聯合下發《關於進一步做好“僵尸企業”及去產能企業債務處置工作的通知》,明確各地區應建立“僵尸企業”及去產能企業債務處置工作機制,“原則上應在2020年底前完成全部處置工作”。“僵尸企業”債務處置有了時間表,加快“僵尸企業”出清增添了新招,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又邁出了堅實的一步。

  所謂“僵尸企業”,是指喪失自我發展能力,必須依賴非市場因素即政府補貼或銀行續貸來維持生存的企業。盡管這些企業不產生效益,卻依然佔有土地、資本、勞動力等要素資源,嚴重妨礙了新技術、新產業等新動能的成長。

  處置“僵尸企業”不是簡單的減法。數據顯示,我國破產案件的立案數與審結數分別從2015年的3568件、2418件,增長到2017年的10195件、5712件,“僵尸企業”破產出清工作成效明顯,但處置力度依然有待加強,最棘手的就是債務處置。“僵尸企業”背負了相當規模的同業拆借和銀行貸款,拖欠了不少下游企業的應收賬款,更涉及大量職工的欠薪與安置。職工、債權人、投資人的合法權益都要維護,產業鏈的穩定也不容忽視,還要防止可能引發的金融風險,可謂牽一發而動全身。也正是債務處置的復雜性,導致不少地區、部門產生了畏難情緒,造成一些地方處置“僵尸企業”信心不足、辦法不多、步子不實。

  去年底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深化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重點在“破”“立”“降”上下功夫。“破”就是大力破除無效供給,把處置“僵尸企業”作為重要抓手,推動化解過剩產能。“僵尸企業”不退出,產能過剩矛盾就不能根本化解,中國經濟的結構調整、動力轉換就難以實現。如今,抓住債務處置這個牛鼻子,“僵尸企業”退出有了時間表、政策包,任何相關方都沒有理由再患“拖延症”。

  明確了時間表,制定了任務書,企業、地方都不能再打“小算盤”。以往,有些地方和企業集團認為,讓“僵尸企業”退市,不僅影響上級單位的績效考核,還會引發人員安置糾紛,“維持現狀”反而對自己更劃算,於是能拖則拖。現在,“僵尸企業”債務處置范圍、時限、流程都已確定,三個月內就要確定首批名單,2020年底前完成全部處置工作,倒逼各方統一認識,行動起來,不僅不能再“輸血”,還要迅速“止血”。

  繪就了路線圖,政府、銀行都要果敢“斷舍離”。監管部門嚴格展期續貸、借新還舊、關聯企業擔保貸款等業務的實施條件,禁止給予金融機構特殊監管政策支持,嚴禁政府通過財政補貼維持“僵尸企業”存續的行為……這一系列組合拳劃定了紅線,避免了“僵尸企業”被無期限“輸血續命”,倒逼其或通過市場化手段盤活資產、實現自我循環,或通過合法途徑完成破產。加速“僵尸企業”退出,在堵后門的同時,也得開前門,讓“僵尸企業”願意退,也退得出。無論是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探索建立破產經費多渠道籌措機制,還是支持有效開展土地再利用,都為市場主體依據市場化法治化原則開展債務處置,謀了新路、支了實招。藥方開了,藥引給了,利益相關方與其抱殘守缺,何不斷腕重生?

  中國經濟正處在轉變發展方式、優化經濟結構、轉換增長動力的攻關期,亟待高效率的資源配置支持高質量的發展。打破“僵尸企業”處置的僵局,加快“僵尸企業”出清,讓培育新動能的空間更大、環境更好、資源更豐沛,中國經濟還將釋放更加強勁動力。


  《 人民日報 》( 2018年12月17日 13 版)

(責編:袁勃、黃策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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