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趙晚報:莫讓“教育分期”貸款坑害學生

劉勛

2018年12月04日08:06  來源:燕趙晚報
 
原標題:莫讓“教育分期”貸款坑害學生

  12月2日,記者對華爾街英語向大學生推銷所謂的“教育分期”貸款一事進行了報道。記者經過調查了解到,在教育培訓中,主動向學生推銷“教育分期”貸款的情況並非個案,多家教育機構都有向學生推薦“教育分期”貸款的行為。而一旦在學費上“背上”此類貸款,想“退課”就很難了。記者了解到,經歷了分期貸款報班之后退款難的人並非少數。為了減少損失,他們不得不將退不掉的課程放在二手交易平台上進行販賣。(12月3日《北京青年報》)

  去年9月份“校園貸”就已經被教育部禁止,禁令要求任何網絡貸款機構都不允許向在校大學生發放貸款。“校園貸”的出現扭曲了大學生不正常的消費觀,不少申請“校園貸”的大學生將錢花在吃喝玩樂、穿衣打扮上,這樣的消費方式必須堅決制止。雖然“校園貸”被嚴厲禁止了,可是部分地區仍存在校園貸亂象,一些不法分子給“校園貸”換穿“馬甲”,陸續出現了求職貸、培訓貸、創業貸等,貸款的緣由從滿足衣食需求轉移到了就業需要,而此次被曝光的“教育分期”貸款,變種的“校園貸”直接穿上了“為了學習”的馬甲,從滿足邊緣需求逐漸變成了助力學生主業,理由更加冠冕堂皇,但是“校園貸”的本質並未改變。

  “校園貸”之所以被禁止,主要就是因為“校園貸”違反合法融資的基本規則,任何金融性機構對外發放貸款,都應該充分考慮貸款人的償還能力和信用狀況,否則放貸人會面臨通過合法途徑無法收回貸款的風險,“校園貸”顯然沒有把強制收款的希望寄托在合法途徑上,所以說放任“校園貸”陰魂不散必然會敗壞校園風氣,勢必會滋生各種社會性問題。“教育分期”貸款本質上仍然是“校園貸”,培訓機構採取各種套路讓學生購買培訓課程,還要設置煩瑣的退款程序防止學生中途退出,牢牢地抓住學生不放,這樣的營銷手段千方百計地繞過關於“校園貸”的禁令,還涉嫌侵犯消費者的自由選擇權。

  “教育分期”貸款不僅具備“校園貸”的本質特征,還反映出不少教育培訓機構的收款亂象。教育培訓持續時間長,評價其質量有難度,不少教育機構為了實現盡快盈利,就採取推銷套餐的方式誘導學員花錢購買時間較長的課程套餐,而這種商業預付行為會影響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還可能引發資金鏈斷裂導致培訓機構“跑路”,有些培訓課程動輒幾萬甚至十幾萬元,其中的市場性風險難以預測。除了華爾街英語外,記者還發現,在一些職業教育機構中也存在鼓勵學生“教育分期”貸款的行為,有些培訓機構的推銷風格甚至是盡量不給學員“回去考慮或者與家裡人商量一下”的機會。

  由此可見,清除“校園貸”仍然任重道遠,工商執法、金融監管等部門務必要禁止“教育分期”貸款,防止變種“校園貸”打著學習的旗號坑害學生。對於此類違反行政法規的行為,執法部門要直接處罰培訓機構和貸款單位,讓其無利可圖。另外,大學生要樹立正確的消費觀念,不要透支未來,“花高價購買課程”並非學習進步的唯一途徑。

(責編:董曉偉、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