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報:12歲女孩巨額打賞,直播不能對未成年人不設防

任然

2018年11月29日07:48  來源:中國青年報
 
原標題:12歲女孩巨額打賞:直播不能對未成年人不設防

  網絡直播無原罪,未成年人深陷網絡打賞泥淖,也需要家長的教育引導,但是,直播平台對未成年人該有的設防,不應該缺席。

  近日,南京市棲霞區龍潭的安先生使用手機支付打車費時,發現賬戶錢莫名少了一半,懷疑被盜報警后才知是女兒支付了9999元給網紅小哥哥。原來,安先生女兒小晴(化名)趁著爸爸睡覺,偷偷打開房門將他手機拿走,向某直播平台充值了9999元。(《揚子晚報》11月28日)

  隨著網絡直播的興起,近年有關未成年人瞞著父母向主播提供巨額打賞的現象時有出現。經媒體報道的案例就不在少數,如“海南海口12歲小學生打賞游戲主播,花掉環衛工母親4萬元積蓄”“廣東中山小學生假期玩游戲,用媽媽手機買1.6萬元道具”“河南鶴壁11歲兒子為玩網游,刷母親銀行卡近3萬元”……去年3月,有媒體統計發現,半年內,因為直播打賞而涉及的盜竊、詐騙、挪用公款案件或未成年人趁家長不注意打賞網絡主播就已出現28次,涉及金額890余萬元。

  但是,在相關部門三令五申要求直播平台做好對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的背景下,還是出現未成年人“偷”父親手機向直播平台充值的現象,無疑讓人詫異。事實上,面對相關部門的要求和社會呼聲,不少直播平台都表示進行了整改,如某直播平台就曾透露,已升級未成年人管理工具,賦予家長更多的管理權限﹔同時,設置“實名驗証+人臉識別+人工審核”三道防火牆,杜絕未成年人直播。當用戶升級全新青少年模式之后,未成年人將無法直播、充值、打賞、提現。另外,也有游戲網站稱,如果未成年人單日消費達到或超過500元,將會引起“警報”並立即通知家長知曉。那麼,這次依然有12歲女孩拿父親手機成功向直播平台充值9999元,是否說明仍有平台未按要求做好整改?

  未成年人獲取網絡服務,引發不當的“損失”,當然不能把責任全推給直播平台,這與家長的教育也密不可分。但是,網絡平台對於未成年人獲取服務,特別是涉及大額資金“交易”,建立必要的審核機制乃至“防火牆”,這並非什麼高要求。在這一點上,如果說家長在互聯網時代,應該有針對性地加強對於孩子的互聯網“風險教育”,在前端發揮“預防”作用,那麼,互聯網平台針對未成年人的行為特點建立適當的防御機制,就是最后一道防線,必須被重視。

  不只是直播平台,在移動互聯網時代,未成年人接觸網絡服務的門檻已經非常低,這其實對於網絡生態下的未成年人保護提出了更高要求。一款互聯網產品是否會“誤導”未成年人,又會對未成年人的參與帶來怎樣的風險,這些問題,在每一款互聯網產品設計之初應該予以厘清,並打好相應的補丁。也就是說,任何互聯網產品都該適當植入未成年人保護的基因。

  早在2016年,互聯網直播服務的相關管理規定,就要求各直播平台應實行實名認証。但從現實來看,僅僅靠實名制可能還是無法有效防止未成年人巨額打賞。在這一塊,無論是技術還是認知上,從監管到行業平台,恐怕都應該有新的認識和應對。網絡直播無原罪,未成年人深陷網絡打賞泥淖,固然需要家長的教育引導,但是,直播平台對未成年人該有的設防不應該缺席。

  任然 來源:中國青年報

(責編:董曉偉、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