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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讓鄉村走上善治之路

袁  鳳
2018年10月12日04:32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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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前,鄉村治理中有兩種現象值得關注:一方面,農村蓋個房,需要10多個部門審批﹔村民蓋個章,要跑鄉裡好幾次﹔環保督察要求清零禽類養殖場,到頭來變成了建設“無雞村”“無雞鎮”……工作氛圍過緊、變僵,人們紛紛呼吁為基層“鬆綁”。另一方面,在上級部門對村級管理較為鬆散的地區,經常發生“微腐”案件,又與監管失職有關。

  “一管就僵”和“一放就亂”的現象,體現的是鄉村治理能力不足。加強管理本是為了讓村級組織有序運行,放權鬆綁是為了提高基層人員干事創業的積極性,但實踐的效果不盡如人意:有的地方工作做得不實不細,該管的地方不管、該放的地方不放,說起管理,就是“一禁了之”,說起“放權”,往往撒手不管,“一放了之”,導致治理亂象。

  進入新時代,對鄉村治理提出更高要求,呼喚著農村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加強農村基層基礎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鄉村治理體系。創新鄉村治理體系,走鄉村善治之路,既要從頂層設計出發,完善鄉村治理的體制機制,又要從基層自治著手,不斷激活鄉村主體的創新力量。

  這些年來,年輕村民外出務工增加,部分選拔上來的管理人員綜合素質不高,與村民溝通交流不暢﹔有的跟不上新時代的節奏,導致村務治理能力明顯滯后,存在對上級部門的過度依賴。不斷彌合村民自治體系中的能力斷裂地帶,首要就是切實加強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把黨的領導放在增強鄉村自治能力的首位。同時,從村民的切身利益出發,才能知道哪些該管、哪些該放,該怎麼管、該怎麼放。

  法治和德治是推動鄉村善治的“兩翼”。鄉村治理必須以法律作為規范鄉村所有主體行為的准繩,尤其需要大力推廣鄉村普法工作,比如讓法務志願者到基層鄉村“以案說法”,由淺入深地講述家庭糾紛、財產糾紛、借貸糾紛等身邊案例,引導村民增強法律意識、提升守法素質。“風俗者,天下之大事,求治之道,莫先於正風俗。”倫理道德是引導風氣和凝聚人心的不可替代力量,是鄉村治理的靈魂,通過議家風、立家訓、傳家禮、評家庭,營造良好的鄉村德治環境,可以有效破解法律手段太硬、說服教育太軟、行政措施太難等長期存在的難題。

  (摘編自10月10日《湖南日報》,原題為《“三治”讓鄉村走上善治之路》)


  《 人民日報 》( 2018年10月12日 05 版)

(責編:袁勃、黃策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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