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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版雲中漫筆:網紅海淘藥還敢吃嗎?

徐佩玉
2018年08月31日05:04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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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隨著跨境電商平台的崛起,人們足不出戶就可以買到世界各地的產品,海淘已然成為一種新型購物方式。小到衣服、鞋子,大到家用電器,都出現在人們的海淘購物車中。近年來,國內看病難的現狀,又令國內消費者盯上了海淘藥。各種海淘藥通過代購等方式在國內市場走俏,成為“網紅”。

  與普通商品不同,藥品有其特殊性。一度熱銷的“日本面包超人系列止咳水”是日本的非處方藥,然而其成分表中顯示含有“可待因”。在中國,含有“可待因”的藥品被規定為處方藥,且禁止12歲以下兒童使用。由此可見,即使是國外的非處方藥,也不是消費者可以隨意購買和使用的。消費者購買非處方藥,應以經過國內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認証為標准,而非簡單地以是否標有“OTC”為准。

  事實上,網紅海淘藥存在較大安全隱患,因為其大多未經國家海關和質檢部門的檢查,無法保証其安全性。輕則無療效,例如以保健食品代替藥品﹔重則可能加重病情,例如此前據媒體曝出,某福建市民因使用日本某品牌眼藥水而患上角膜潰瘍。然而,盡管近年來涉及海淘藥品安全問題的事件時有發生,但是盲目迷信網紅海淘藥的人仍不在少數。

  海淘平台銷售海淘藥,是否負有法律責任?中咨律師事務所一級合伙人彭亞峰表示,根據《藥品管理法》規定,未經批准進口的藥品均視為假藥,而生產、銷售假藥則需負刑事責任。從《電子商務法》目前的草案來看,明確規定了電子商務中平台經營者的責任,只是尚未明確平台到底是負有連帶責任,還是補充責任。

  海淘平台方面,不管是負有連帶責任還是補充責任,都應加強對海淘藥品的監督管理,禁止銷售未經批准進口的藥品。彭亞峰律師介紹,通過海淘平台購買海淘藥導致個人權益受到損害的消費者,可以向有關部門進行投訴,要求海淘平台賠償。而經由朋友圈購入海淘藥的消費者,由於朋友圈的社交屬性,維權之路則更加難走。

  消費者個人也要對自己的身體負責。作為消費者,首先應明白對症下藥和因人而異的道理。其次,應更加理性看待海淘藥,不應盲目相信“外國的月亮”。一旦生病,不應諱疾忌醫,更不能自行診斷隨意用藥,這是對自己身體的不負責。即使是小感冒,也要通過正規渠道購買經過安全檢查的藥品,切忌購買個人代購的海淘藥品。大部分的消費者由於語言障礙,並不清楚藥品的成分和使用劑量,在服用時容易選錯藥品或使用過量,危害身體健康。

  網紅海淘藥在國內市場上的走俏,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當下看病難的現狀。患者礙於挂號難、看病手續繁多等因素,放棄求醫,轉而選擇網紅海淘藥。因此,政府部門應繼續推進醫療體制改革,著力解決看病難問題。有關部門也應加強對藥品市場的監管,對於未經批准進口的海淘藥進行嚴格監管,對海淘平台及個人代購者追究相關責任,情節嚴重者應嚴格進行處罰,以求為老百姓提供一個健康的購藥環境。

(責編:袁勃、黃策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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