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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版開放談:引資40年,探索的底色夠閃亮

黃永富
2018年08月28日04:51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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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鏡所以照形,古事所以知今”。利用外資是我國對外開放基本國策的重要內容。在紀念改革開放40周年之際,回顧我國利用外資的發展歷程、總結歷史經驗、把握歷史規律,很有意義。

  “早期探索”階段。 十一屆三中全會后,黨中央積極支持利用外資。1979年1月,鄧小平同志指出,“可以利用外國的資金和技術,華僑、華裔也可以回來辦工廠”。從1979年7月起我國陸續制定了《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關於鼓勵外商投資的規定》等文件,為營造有利的投資環境奠定了法律基礎。

  吸收國際上自由貿易和出口加工區等有益經驗,我國採取了幾項重大舉措,包括1980年在深圳、珠海、汕頭、廈門建立經濟特區,1984年開放大連等十四個沿海城市及海南島特區,和1985年開辟沿海經濟開發區。

  不怕走泥濘的道路,探索的底色才足夠閃亮。經過幾年的努力,這些特區或開發區得到迅猛發展,極大推動了全國經濟建設。1979-1991年外商直接投資250.58億美元。

  “繼續發展”階段。面對國內姓“資”姓“社”問題的爭論思潮,1992年初,鄧小平在南巡講話中指出,“多搞點‘三資’企業,不要怕。”1997年9月的中共十五大報告提出了要“積極合理有效的利用外資”。我國發布了《指導外商投資方向暫行規定》等文件,對外商投資鼓勵類、限制類、禁止類項目做出明確規定。

  從1993年起,我國利用外資出現了一個新浪潮,連續9年居發展中國家第一,世界第二。截至2002年4月,實際利用外資4093億美元。

  “與國際接軌”階段。2002年11月的中共十六大報告要求“提高利用外資的質量和水平”。為適應入世、產業結構調整和區域協調發展的新形勢,我國頒布(或修訂)了一系列法規,比如《鼓勵外商投資高新技術產品目錄》和《中西部地區外商投資優勢產業目錄》等。

  2002-2007年,我國利用外資再次呈現快速增長態勢,實際使用外資達3952.09億美元,更多的外資投向了高新科技和環保產業以及中西部欠發達地區。2008-2011年,受全球金融危機的影響,我國利用外資的速度放緩,結構有所變化。

  “高質量發展”階段。2014年以來,經濟下行壓力、傳統要素優勢逐漸弱化和傳統產業投資幾近飽和使我國利用外資面臨著較多挑戰。2017年的中共十九大決定“實行高水平的貿易和投資自由化便利化政策”。今年6月通過的《關於積極有效利用外資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提出了六個方面具體措施。

  我國引資情況明顯好轉,經歷了從“來者不拒”到“擇善而從”的轉變。2017年,我國吸引外資創歷史新高,繼續成為發展中國家第一,世界第二。

  歷史是最好的老師,實踐是最硬的標准。40年來,我國的利用外資取得“令人難以置信”的成功。不忘探索之初心,賡續探索之智慧。面對國際經濟形勢的風雲變幻,我國仍將打開開放的大門,創造更有吸引力的投資環境,以“清新空氣”吸引更多外資。

  (作者為國家發展改革委國際合作中心研究員)

(責編:王仁宏、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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