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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當不成公務員,公務員失信呢?

蔣萌

2018年04月11日14:42  來源:人民網-觀點頻道
 

失信當不成公務員,公務員失信呢?

背景: 近期,國家發改委等多部門聯合公布了多個對嚴重失信主體開展聯合懲戒的備忘錄,涉及婚姻登記、慈善捐贈、家政服務、公共資源交易等領域,嚴重失信者,除了被限制乘坐高鐵、飛機外,還被限制招錄 ( 聘 ) 為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中國青年報發表王石川的觀點:失信者無法報考公務員,公務員失信后該如何?毋庸諱言,公務員老賴並不少見,有的公務員被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仍然拒不履行義務,讓法院極為頭疼。原因是他們有地位,有身份,有權力,能夠利用自身影響力來阻撓案件執行。失信面前,人人平等,不管有沒有“身份”,一旦失信都難逃懲戒,才能塑造公民對誠信的信任和信仰。媒體還報道過,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一80后主任科員參加工作不久后就開始受賄,數額高達300多萬元,並且貪污33萬元,還堂而皇之地重婚。重婚不是簡單的失信,是一種犯罪行為,足以說明一些公務員視法律為兒戲。公務員法要求公務員具有良好品行,嚴禁公務員“弄虛作假,誤導、欺騙領導和公眾”“違反職業道德、社會公德”。公務員嚴重失信,自然須被問責。當前,一些地方正在探索建立政務誠信評價機制。公務員不同於一般公民,對他們提出高要求,不是吹毛求疵,而是更好建設法治政府、法治社會的前提。

小蔣隨想:公職人員失信的嚴重后果是,可能令一級管理部門喪失公信力。這已不是私德的問題,而是影響行政能力建設的問題。比如,有的干部曾經打白條大吃大喝,然后拍屁股走人,新官又不理舊賬,活生生把飯館吃垮。還有,某些行政者搞工程,政績是得到了,卻長期拖欠施工方工程款,被后者告上法院,既不出庭應訴,被判付工程款也不執行。地方法院對“單位式”耍賴,似乎無可奈何——都是兄弟單位,不好撕破臉皮,搞不好,還有行政向司法“打招呼”。百姓明明有理,民告官卻不易,此類事情在社會上造成了很壞的影響。構建社會誠信體系,無論是各級政府和行政部門,還是公職人員個人都應做好表率。否則,如何服眾並率人?對公職人員失信或公姓單位耍賴,更當從嚴懲處,以儆效尤。這是全面從嚴治黨、整頓吏治的必然要求,也是給社會帶來積極示范。信用問題,本質上是人品問題。學做事必須先學做人,如果這個根子不正,做事好不到哪裡去。強調守信,懲處失信,更要從學校教育做起。

小蔣的話:大家好,我是小蔣。國事,家事,天下事,天天都有新鮮事。你評,我評,眾人評,百花齊放任君看。觀點各有不同,角度各有側重,隻要我們尊重 客觀、理性公正。

(責編:董曉偉、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