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報:清理“示范活動”也是教育減負

何勇海

2018年04月10日08:57  來源:法制日報
 
原標題:清理“示范活動”也是教育減負

  一些機關企事業單位、學校不得不為創建而創建,隻要能奪得“示范”名號,往往會不惜人力財力物力,還熱衷於弄虛作假、做表面文章

  教育部近日印發關於做好創建示范活動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開展創建示范活動,必須有法律法規或者黨中央、國務院文件明確規定。凡是沒有依據擅自開展的,或者對推動工作沒有實際意義、勞民傷財的,或者借機收費、變相收費的,一律取消﹔凡是面向企業開展、損害市場公平競爭的,一律取消﹔凡是面向縣(市、區、旗)開展、加重基層負擔的,一律取消﹔凡是對象相同,內容相近、標准相似的,一律合並(4月9日《深圳僑報》)。

  上述四個“凡是”彰顯出教育部此番集中清理創建示范活動的范圍之廣、決心之大、力度之空前,不僅包括部內各司局、直屬單位開展的創建示范活動,還包含教育部主管社會組織以及原由教育部主管、現已脫鉤的行業協會開展的創建示范活動。如果各成員單位真能不折不扣地執行清理行動,基本不會留下盲區與死角,這無疑是給各地區各部門、各系統各行業減輕經濟負擔與事務性負擔。

  長期以來,包括教育部門在內,全國推出的創建示范活動名目繁多:既有綜合性的,也有單項的﹔既有面向全國的,也有面向區域的﹔既有政出多門的,也有單個部門推動的……已到“亂花迷人眼”的地步,讓基層叫苦連連,五花八門,舉不勝舉。一些學校相關領導面臨的是開不完的會、跑不完的腿、參加不完的檢查評比。

  實際上,在幾近泛濫的創建示范活動中,無論有沒有依據開展,確實有一部分是沒有實際意義、勞民傷財的創建示范活動。比如一些地方讓學校創建“習慣達標示范校”,想以此倒逼學校注重對學生開展習慣教育的初衷值得肯定,但是如何檢驗學校的習慣教育成效,如何証明“習慣達標示范校”真正達標,卻不是一件易事,好習慣的養成重在平時的家庭教育,學校只是輔助與補充,家校聯系不緊密,缺乏教育合力。

  也確有一部分創建示范活動涉嫌借機收費、變相斂財。比如,2016年,教育部等三部委退出全國中小學生交通安全教育活動,該活動辦公室曾在全國推廣“小黃帽”和校車。然而,有媒體調查發現,原本公益行為的小黃帽工程,卻向企業收取上百萬元的贊助費和保証金,這顯然是在利用政府旗號斂財,這種斂財亂象早已不是什麼新聞。也有一些創建示范活動明碼標價,參與各方繳納相應費用后,即可成為“示范”,形成錯綜復雜的利益鏈條,不僅勞民傷財,而且損害了教育公平、市場公平。

  除耗資擾民,眾多創建示范活動還容易催生形式主義。在疲於應付之下,一些機關企事業單位、學校不得不為創建而創建,隻要能奪得“示范”名號,往往會不惜人力財力物力,還熱衷於弄虛作假、做表面文章,也可能進行利益輸送,由此助長形式主義,滋生腐敗作風。一旦創建示范成功,便“刀槍入庫、馬放南山”,躺在示范的功勞簿上睡大覺。相關工作鬆弛后,原有的不良現象便會反彈。從此角度而言,我們最需要的是常態化、精細化、規范化的管理,而非階段性、突擊性的創建。

  期待教育部開展的創建示范活動集中清理行動,不會遭遇曲解政策、擅自變通,而是能產生良好的預期效果,也期待其他部委與地方部門在這方面積極跟進。

(責編:董曉偉、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