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一場深刻變革。
黨的十九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和《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這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站在黨和國家事業發展全局,適應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要求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是著眼實現全面深化改革總目標的重大制度安排,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一場深刻變革,對於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和領導水平,廣泛調動各方面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有效治理國家和社會,推動黨和國家事業發展,都具有重大意義,也必將發揮重要作用。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緊緊圍繞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這個總目標全面深化改革,加強黨的領導,堅持問題導向,突出重點領域,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在一些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取得重大進展,為黨和國家事業取得歷史性成就、發生歷史性變革提供了有力保障。
然而面對新時代新任務提出的新要求,黨和國家機構設置和職能配置同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的要求還不完全適應,同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要求還不完全適應。全黨必須統一思想、堅定信心、抓住機遇,在全面深化改革進程中,下決心解決黨和國家機構職能體系中存在的障礙和弊端,加快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更好發揮我國社會主義制度優越性。
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是一個系統工程,要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堅持正確改革方向,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全面依法治國,以加強黨的全面領導為統領,以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導向,以推進黨和國家機構職能優化協同高效為著力點,構建系統完備、科學規范、運行高效的黨和國家機構職能體系。形成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黨的領導體系,職責明確、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體系,中國特色、世界一流的武裝力量體系,聯系廣泛、服務群眾的群團工作體系,推動人大、政府、政協、監察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人民團體、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在黨的統一領導下協調行動、增強合力,全面提高國家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當下,各級黨委和政府更要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策部署上來,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把握好改革發展穩定關系,不折不扣抓好黨中央決策部署貫徹落實,依法依規保障改革,增強改革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加強黨政軍群各方面機構改革配合,使各項改革相互促進、相得益彰,形成總體效應,為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提供有力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