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江晚報:炫富律師,低俗營銷不可為

項向榮

2018年01月12日08:35  來源:錢江晚報
 
原標題:炫富律師,低俗營銷不可為

  近日,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師事務所的張晴律師在社交網絡發表大量炫富言論引爭議。內容顯示,她在朋友圈發圖炫耀自己的奢侈品,自稱多家上市公司家族企業的股東追求過她。在介紹學歷時,她稱自己本科畢業於北京大學。在介紹工作時,她則稱自己是“亞太第一律師事務所的合伙人”。近日廣東省律師協會已經發了一份處理函,表示從相關渠道了解到張晴律師在網上發表的信息涉嫌虛假宣傳,請深圳市律師協會按照規定處理。

  在網友發布的截圖中,張晴在微信朋友圈宣稱自己簽証面試時的一段場景:面試時背著花近5萬塊在巴黎買的2017年最新款包包,穿了平時開庭穿的整套Burberry襯衫,香奈兒13寸的黑色高跟鞋,在等待時將羊毛大衣搭在手腕上,偶爾看下卡地亞的表。一股炫富的腐臭味扑面而來。但很快,網友就從其發布的言論中發現疑點,比如,香奈兒並沒有所謂的“13寸的高跟鞋”,她難道是踩著高蹺去面試的?此外,她在“秀”名牌的同時,出現了常識性的產地錯誤。

  說實在的,對於炫富的人,整個社會對其都是沒有好感的,郭美美就是一個很好的前車之鑒。有句古話形容得好:牆上蘆葦,頭重腳輕根底淺﹔山中竹筍,嘴尖皮厚腹中空!刻意牽強地炫名牌,隻能讓人覺得俗不可耐,望而生厭。炫耀隻能說明她的不自信。真相可能正如網友們所猜測的:她是缺什麼在“炫”什麼!

  但有一種意見也值得注意,一些網友覺得她在自己朋友圈炫,有什麼違法?廣東省律師協會的處理是不是有點小題大做?比如有網友說:她願意怎麼寫就怎麼寫,又沒有違反法律,干啥要查她?

  此言差矣。朋友圈好像是私密空間,但事實上已經是公開、半公開的平台,所以在上面發布的內容,同樣要遵守法紀。比如她稱自己本科畢業於北京大學,但北大法學院卻說她並非本學院的學生,可能是自考或者函授則未知。她說自己是盈科律師事務所的合伙人,但記者在深圳市律師協會的官方網站上,在“信息查詢”一欄輸入她的名字,顯示她2014年取得律師資格,2015年執業,是“專職律師”,並非合伙人。因為要成為合伙人必須執業滿三年,她連年限都不夠。

  現在不清楚的是,這個張律師,發表炫富言論,到底是不是在通過這種手段搞營銷?但是不管怎麼說,炫富嘲貧的言語,顯然與社會主流價值觀格格不入。通過在執業過程中的虛假陳述來招攬顧客,更可能造成委托人乃至公眾的損失。所以,廣東律師協會並不是小題大作。

(責編:董俊彤(實習生)、黃策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