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評:誰在為“上癮”飲料大開方便之門?

秦寧

2017年09月29日09:05  來源:人民網-觀點頻道
 

“不含酒精,一樣能嗨”,繼“笑氣”之后,近期一種名叫“咔哇”的飲料又在年輕人群體中迅速走紅。公安機關檢測發現,部分“咔哇”飲料含有國家一類精神管制藥品“γ-羥基丁酸”。據報道,記者通過微信公眾號搜索“咔哇”,仍然能找到一些售賣該飲料的銷售商。

“一瓶飲料‘咔哇氿’,讓你嗨爆全場”“不含酒精,一樣能嗨”,極具魅惑的宣傳,特別容易讓年輕人跟風嘗鮮。據介紹,一次性攝入γ-羥基丁酸,即可引起短暫記憶力喪失及肌無力等症狀,達到20-30毫克可引起快速睡眠,達到50毫克會立即導致意識喪失與昏迷,后果不可謂不嚴重。這種所謂的飲料為何大行其道值得追問。

對問題飲料,必須追索其來路。除了調查生產廠家都是誰,也得追問廠家為何炮制這種傷天害人的問題飲料。據業內人士稱,這種飲料10瓶六七百元左右。相比普通飲料,無疑屬於天價。事實上,γ-羥基丁酸自2005年起就被我國列入二類精神藥物予以管制,並於2007年變更為一類。廠家不可能不知這一情況,更不可能不知道γ-羥基丁酸的危害,但照樣生產不誤,就應了一句俗話“無利不起早”。對此,食藥監等主管部門及司法機關應該及時查處,依法處理。

除了調查問題飲料的來路,更應該調查其銷路。在“渠道為王”的時代,這種問題飲料得以盛行一時,銷勢強勁,顯然與擁有獨特的渠道有關。比如微商,比如電商平台。以微商為例,據知情人士透露,這種飲料近兩年時常在一些娛樂場所出現,一般是通過微商進貨,“之前微信上有一些代理,他們會在朋友圈發相關廣告”。微商為利鋌而走險,平台該承擔什麼樣的責任?近年來,一些微商銷售假冒偽劣商品備受詬病,如今連涉嫌違法犯罪的問題飲料也敢銷售,為其提供銷售的平台可壁上觀?

眾所周知,按照相關規定,任何單位、個人未經有關部門審批,不得進行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的實驗研究、生產、經營、使用、儲存、運輸等活動。可問題是,一些大型網購平台的網店確在銷售γ-羥基丁酸等管制類精神藥物。是誰打開了潘多拉盒子?是誰有意無意地扮演了幫凶的角色?又是誰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更讓人擔憂的是,在公安機關通報已在嚴查之后,記者通過微信公眾號搜索“咔哇”,仍然能找到一些售賣該飲料的銷售商,銷售商還承諾可以郵寄。比銷售商猖狂更可怕的,也許是無人監管。一旦貓不捉耗子,或者對耗子網開一面,耗子必然有恃無恐。

從涉毒的“阿拉伯茶”“跳跳糖”“紅冰”,到過量吸食會上癮並可致人癱瘓的所謂“笑氣”,再到如今的“咔哇”飲料,問題消費品層出不窮,極大地威脅著消費者的安全。這個還沒查處,那個已冒了出來。在獵人與狐狸“斗法”的“游戲”中,無論生產者還是銷售者都在玩火,卻樂此不疲。這提醒相關部門該提高相關人員的違法成本了,也提醒監管部門豐富監管手段,以提升打擊的精准度。

最重要的是,如果相關平台無法做到守土有責,問題消費品就很難獲得有效遏制。故此,在強化防范的同時,還應該各司其職,通過合力,形成圍堵之勢,讓類似違法犯罪行為無處遁形。

(責編:董曉偉、黃策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