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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超大城市發展中找准檢察定位(對話)

——訪北京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敬大力

本報記者  彭  波
2017年09月27日04:09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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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由最高人民檢察院主辦、北京市人民檢察院具體承辦的第二十二屆國際檢察官聯合會年會暨會員代表大會在北京舉行。本屆年會以“為公益服務的檢察”為主題,深入探討檢察官保護公益、大城市檢察工作等問題。

  中國正處於不斷加速的城鎮化進程中,城區常住人口1000萬以上的超大城市已有6個。在超大城市中,檢察機關如何發揮職能作用,保護好公共利益?就這一話題,記者採訪了北京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敬大力。

  記者:超大城市的檢察機關應當如何為城市協調、可持續發展提供強有力的司法保障?

  敬大力:檢察機關不僅是法治建設的重要實踐者和推動者,也是城市發展的參與者和保障者。在大都市圈、大城市群作用日益凸顯的新形勢下,超大城市中的檢察機關必須積極適應、積極融入,在城市規劃、管理和建設工作大局中找准服務保障的結合點、切入點和著力點。

  安全穩定是城市發展的前提條件。北京作為超大城市和中國的首都,既面臨著流動人口犯罪高發等超大城市共有的安全風險,還有恐怖主義、涉眾型經濟犯罪等重大敏感案件不斷增多的個性化風險因素,給城市安全穩定帶來復雜多元的挑戰。

  北京市檢察機關緊緊圍繞平安北京建設,扎實推進檢察專業化建設,成立專業化辦案機構和專業化辦案組織,嚴厲打擊恐怖主義犯罪、涉槍涉爆犯罪、極端暴力犯罪以及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嚴重經濟犯罪,努力維護城市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我們還把司法辦案和檢察監督、公益訴訟作為參與城市治理的重要手段,強化檢察環節的釋法說理,通過調解疏導、糾錯終結、司法救助,把矛盾糾紛化解在訴訟前端。

  記者:檢察機關是社會治理體系中的重要一環。在超大城市中,檢察機關如何能更好地發揮職能作用?

  敬大力:城市戰略定位和城市總體規劃是指引城市發展的總方針、總部署,也是檢察機關履行職能、服務保障城市發展的總依據和背景圖。

  北京市檢察機關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會見全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表彰大會代表時做出的重要指示精神,緊緊圍繞影響首都社會安全穩定的突出問題,充分履行法律監督職能,切實提升對各類風險發現、防范、化解、管控能力。

  結合北京市“四個中心”戰略定位的要求,我們提出了樹立首都意識、堅持首善標准、體現首都特色的標准定位。

  北京市檢察機關從縱向的業務工作領域和橫向的區域檢察重點兩個維度,探索優化配置檢察工作。根據案件量、本地區在城市規劃中的功能定位,對檢察資源進行綜合調配,使各院的檢察資源與區域發展要求相匹配、相適應。同時根據各地區在城市規劃中的不同功能定位,調整各院工作重點,提高檢察履職與區域定位的契合性。

  記者:北京是全國科技創新中心,如何更好地把科技手段融入檢察工作當中?

  敬大力:當前,大數據、物聯網、雲計算、人工智能等科學技術快速發展,為探索司法運行新模式、提升司法質量效率和公信力提供了有力支撐。

  圍繞科技強檢,北京市檢察機關提出了堅持“首善”、促進“雙融”的工作思路,推動科技強檢融入北京科技創新中心建設,促進檢察工作與現代科技深度融合,不斷提升檢察工作的智能化、現代化水平。

  北京市檢察機關一方面發揮檢察職能作用,依法保障和促進科技創新,支持創新探索,保護創新成果﹔另一方面推動大數據、人工智能與檢察工作深度融合,推進檢察工作的科技應用和信息化建設,探索走出一條檢察工作與現代科技應用融合發展的新路子。

  目前,我們正在建設集大數據中心、司法鑒定中心、案件音視頻管理調度中心於一體的北京檢察科技信息中心,組織研發量刑建議、出庭管理、檢警互動、文書信息搜索等辦案輔助工具,推進檢察機關與其他執法司法機關信息互聯互通,研發以檢察業務管理監督為主體,集政務管理、執法管理、隊伍管理、后勤管理於一體的檢察管理監督信息化平台,實現檢察業務、司法行政工作的信息化管理與實時動態監督。


  《 人民日報 》( 2017年09月27日 17 版)
(責編:馮人綦、曹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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