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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建筑變“青樓”是一種管理放肆

蔣萌

2017年09月13日15:01  來源:人民網-觀點頻道
 

大學建筑變“青樓”是一種管理放肆

背景:近日,安慶市市區保護性建筑名錄中,將安慶師大菱湖校區的近代建筑國立安徽大學教職工宿舍樓稱為“安徽大學青樓”,引發社會廣泛關注。記者了解到,安慶師大目前擬就“安徽大學青樓”的命名進行交涉。安慶市歷史文化名城管理辦公室則回應:別想多了!

新京報發表斯涵涵的觀點:如果該建筑在歷史上確實存在過“青樓”的名稱,倒也情有可原。但無論是當地文史專家還是安慶師大的師生,都對這個名稱表示“第一次耳聞”。只是在這次普查建檔時相關工作人員為了與“紅樓”對應,而隨意起的一個名字。這種不考慮歷史延續也不考量風俗習慣的隨便命名,既是對城市歷史文化的矮化,也是對居住在這個建筑裡的教師及家屬們的侮辱。“任性”改名的背后,暴露出的是敷衍了事的懶政以及淺薄的文化觀。加之缺少有效的約束手段和監督反饋,亂改建筑名,才變得如此理直氣壯。歷史悠久的大學建筑冠以“青樓”,不但違背了相關文物保護的法規本意,也喪失了文化保護的自覺,真乃斯文掃地。安慶有關部門應該溫習一下城市歷史文化課程,最起碼補一補常識,切莫讓莫名其妙、低俗不堪的“青樓”壞了一所大學的名聲,貽笑大方。

小蔣隨想:有家長給孩子起名“王者榮耀”尚且引來微詞,將大學裡的一幢歷史建筑莫名其妙命名為“青樓”,不觸發學校與社會的反感才怪!當地管理部門回應“別想多了”,其實是自身想的太少了,甚至壓根兒就沒考慮社會怎麼想!給文化與歷史建筑建保護名錄,理應是項嚴謹的工作,要尊重歷史,沿襲既有稱謂,符合公眾常識,確保傳承有序。人們不禁要問:當地文史專家與學校師生從未聽說“青樓”,安慶市歷史文化名城管理辦公室憑什麼想出“青樓”二字?這究竟是在保護還是在傷害?由此還想到,一個名叫葛宇路的大學生給北京一條沒有標明路名的道路命名為“葛宇路”,愣是在幾年內沒人管,儼然成了“正式路名”,直到媒體關注,管理部門才表示私設路牌違法,對“葛宇路”的路牌予以拆除。同樣是對公共設施命名,有的地方亂起名,有的地方“忘了”起,恐怕都與“謀事不實”脫不開干系,折射出管理的懈怠乃至放肆。更令人皺眉的是,面對社會的批評,某些部門仍然無所謂與不走心。

民辦學校“挖老師”或有鯰魚效應

背景:近日,江西省教育部門就南昌五中、江科附中、雷式學校等民辦學校涉嫌“私挖”臨川一中骨干教師一事進行調查,這些民辦學校已被約談,處理意見尚未給出。此前,撫州市政府還給江西省教育廳上呈過一個“關於懇請制止南昌市部分民辦學校違規聘用我市臨川一中教師的請示”,聲稱南昌市幾所民辦學校“擾亂了教師流動秩序,引發了學校惡性競爭,破壞了全省教育生態”。

中國青年報發表朱達志的觀點:“私挖”這種說法,正是新聞令筆者詫異的原因。我實在不明白,所謂“私挖”究竟違了什麼規。除去勞動合同之中的聘用年限之外,教師的自由流動不應受到任何額外的限制。就算教師違反合同,提前離職,那也是教師自己違約。對有意求才的單位來說,並沒有任何法律法規禁止他們向自己看中的人才發出邀約,又何來“違規私挖”之說呢?盡管教育行業有其特殊性,但教育資源的分配同樣遵循市場經濟的基本法則,而人力資源的自由流動正是一條基本的市場法則。這一法則既有利於優秀教師取得符合其勞動價值的薪酬,也能更好地促進教育資源的市場配置。因此,隻要各校“挖人”方式不違法,那就是正當的。難道給教師開出高薪也有錯嗎?靠行政手段制止正常的高薪挖角,恐怕與依法治國的原則不符。

小蔣隨想:民企“挖”國企的人的事在許多領域都有。比如,民營航空公司“挖”國有航空公司的飛行員,民營醫院“挖”公立醫院的醫生,還有法官離職到律師事務所當合伙人……平心而論,業務骨干被外單位挖走,確實讓老東家頭疼,也會給工作帶來困擾。但是,市場經濟講究人才自由流動,人才與單位有雙向選擇權,單位無權要求勞動者“從一而終”,權力部門不能越權干涉。應當承認,公姓單位較之社會單位,在薪酬等方面欠靈活。可這並不意味著公姓單位就沒有自己的優勢,否則,某些人何必非要擠入“編制”內?或許,一個不變的道理是人各有志,不同的人會有不同的選擇。對公姓單位而言,要想留住人才,要讓人才看到上升的空間,要讓人才獲得應有的尊重與待遇。比如,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設置正高級職稱,首次評審近3000人,就是推動改革、理順體制、增強活力的重要舉措。在某種程度上,民辦學校可以起到“鯰魚效應”,讓公立學校更有動力完善自身的不足,這對學生與教師不是壞事。

小蔣的話:大家好,我是小蔣。國事,家事,天下事,天天都有新鮮事。你評,我評,眾人評,百花齊放任君看。觀點各有不同,角度各有側重,隻要我們尊重 客觀、理性公正。

(責編:董曉偉、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