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州國際戶外藝術節首期藝人評選大會舉行,經過評審,首批23組持証表演藝人產生。廣州國際戶外藝術節是國內首個政府主導的戶外藝術節,9~11月市民可在花城廣場免費欣賞這場藝術盛宴。
街頭藝術表演在國內其實並不少見,但總體上給公眾的感受卻不算太好。一方面是藝術水准參差不齊。在管理尚未規范的大環境下,隻要你認為自己“可以”了,你就可以抱一把吉他上街彈唱去了。當然,前提是你不在乎路過的觀眾是不是要朝你扔雞蛋。另一方面,常給人一種無序感。有的佔道、擾民,有的不合時宜——主動到餐飲食肆來表演,個別還有強行消費的嫌疑。當然,這並不是說沒有好的街頭藝術表演,而是太少。比如在二沙島也常有一些爵士樂隊的即興表演,樂手玩得怡然自得,游人也聽得輕鬆愜意,很有感覺。
回想以前出國旅游,在歐洲一些文化藝術氛圍比較濃厚的國家,街頭藝術其實相當普遍,還很受歡迎。人們為不知名的藝術家鼓掌或“打賞”,度過一段輕鬆美妙的時光。但其實,這輕鬆背后有相當多“不輕鬆”的問題需要處理。比如演出場地就那麼大,適合表演的時段就那麼幾個,怎麼平衡不同藝人的需求?廣場周邊也有很多住戶,如何減少聲光對他們生活的干擾,也是需要考慮的問題。其實,正是相關管理部門進行規范化管理、藝人持証上崗以及行業協會約束,才讓戶外藝術表演成為一件多方共贏的好事。
廣州此次率先讓表演藝人“持証上崗”,還開放了最好的地方——花城廣場給他們合法表演,無疑是很有意義的探索。既有受到專業人士認可的表演藝人,又有環境優越的表演場地,加上超高人氣和輿論關注,我想這個戶外藝術節不火也難。當然,這還只是戶外空間表演合法化、管理規范化的一小步。比如,目前隻開放了花城廣場作為表演場地,其實偌大的廣州,需要街頭藝術的何止於此?完全可以考察試點效果后,在其他地方推廣。再如,持証藝人也應該有一個動態管理機制,因為創意永遠是街頭藝術魅力的來源。那麼,接下來怎麼考評、怎麼實現藝人“有進有出”,制度的完善才是取得長效的關鍵。
城市,讓生活更美好。但城市給人帶來的,不應僅是更好的工作機會,更優越的居住環境,還要全方位滿足人對美好生活的各種需求,既有物質上的,也有情感上的。我們的城市已經建設得越來越漂亮,經濟也越來越發達,現在乃至今后,在這些高冷的鋼筋水泥、炫目的摩天大樓之間,還需要增加一點柔軟的東西,一些人文的溫暖。充滿活力的街頭表演給城市帶來更多煙火氣,讓生活更美好。雖然只是一點,但這一點,很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