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評:咋就沒人管一管賣假藥的“表演藝術家”

秦寧

2017年06月22日11:32  來源:人民網-觀點頻道
 

近日,網友們發現一位名叫劉洪濱(“濱”有時寫作“斌”)的“老專家”多次出現在各衛視的“健康醫藥”節目中,有時是苗醫傳人,有時是蒙醫傳人,偶爾還會客串一下北大專家和醫院退休的老院長……由於劉洪濱出現在電視畫面中的身份完全不同,也被網友戲稱為“虛假藥品廣告表演藝術家”。

“金雞百花沒有她的一席之地真是巨大損失。”“她是奧斯卡歷史上的最大遺珠。”網友的戲謔背后有多少憤慨?經查,劉洪濱身份造假,所推銷的藥品也被認定為假藥。調查顯示,在3個月不到的時間裡,僅其“代言”的一個產品就曾賣出近兩百萬的銷售額。該有多少人上當受騙?

假身份唬人,假藥害死人。劉洪濱“打包票”推銷了多種治療不同疾病的藥品,比如,咳嗽、糖尿病、痛風、活骨、祛斑、心腦血管疾病。那些糖尿病、心腦血管患者吃了假藥,要麼貽誤病情要麼加重病情,這索命鬼難道不該承擔責任嗎?

“虛假藥品廣告表演藝術家”劉洪濱是登台的“演員”,更該問搭台的是誰?導演是誰?劉洪濱的假藥廣告持續數年,頻頻亮相於各大衛視,且電視廣告中所留的訂購熱線,至今仍能打通。有記者調查發現,其“代言”的產品仍在銷售,接電話的人表示,“吃藥就可見效,一個療程就可完全治愈”“貨到付款,中間不會有差錯”,還表示“現在電視台正在播放她們廣告……”如此囂張,難道沒人管?

不能說沒人管,劉洪濱所涉的虛假藥品廣告曾多次被查。2014年濟南市工商局的一份查處通告顯示,除了責令停止該廣告播放之外,僅僅沒收了1.4萬元廣告費。如此蜻蜓點水,劉洪濱及其背后的利益集團必然打一槍換一個地方﹔如果只是象征性地處罰,劉洪濱及其背后的利益集團則會稍加“蟄伏”便很快復出,以報復性的推介賺取更多黑心錢。

劉洪濱所做的藥品推介,稍有常識的人一看便知真假,但它們卻能一路綠燈,“攻陷”各大衛視,委實值得深思。與其說劉洪濱等人神通廣大,毋寧說有人大開方便之門,監管者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未能盡到監管之責。

眾所周知,國家對醫療廣告的發布極其嚴格,《醫療廣告管理辦法》規定,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發布醫療廣告,應當由其廣告審查員查驗《醫療廣告審查証明》,核實廣告內容。那些所謂“藥到病除,完全康復”的藥品廣告,是否真正經過核實?

“魏則西事件”之后,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強醫療養生類節目和醫藥廣告播出管理的通知》,嚴禁醫療養生類節目以介紹醫療、健康、養生知識等形式直接或間接發布廣告、推銷商品和服務。還強調,醫療養生類節目聘請醫學、營養等專家作為嘉賓的,該嘉賓必須具備國家認定的相應執業資質和相應專業副高以上職稱,並在節目中據實提示。而劉洪濱所做的醫療廣告,顯然與規定毫不相符。

廣告法更有明確規定,廣播電台、電視台、報刊音像出版單位、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不得以介紹健康、養生知識等形式變相發布醫療、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

《廣告法》的規定,關系消費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務的虛假廣告,造成消費者損害的,其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廣告代言人應當與廣告主承擔連帶責任。從中不難看出,不僅劉洪濱應該承擔責任,電視台也難辭其咎。更重要的是,相關責任不只是民事責任,按照法律規定,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違反國家規定,利用廣告對商品或者服務作虛假宣傳,違法所得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應依法追究刑責。可是,劉洪濱們被追究刑責了嗎?

劉洪濱們逍遙法外,隻會坑害更多的無辜患者。無論電視台還是監管部門,如果守土失責,就形同幫凶。在這條黑色的利益鏈條上,哪怕有一個環節負起責任,劉洪濱就不可能得逞。醫療廣告,人命關天,不讓劉洪濱再招搖撞騙,不讓患者再被坑,需要法律硬起來,監管動起來。

(責編:王倩、黃策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