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寄養模式,強化“親子依戀”,提高志願服務專業化水平——
人民日報觀點:讓大齡孤兒更好融入社會

孤兒在成長過程中沒有父母陪伴,其心理、學業等方面是否存在明顯“短板”?大齡孤兒走出福利院、走向社會后,是否存在適應不良的問題?我們該如何創造條件,幫他們增強社會適應能力,擁有健康、陽光的人生?就這些問題,我們採訪了孤兒問題專家、北京師范大學社會發展與公共政策研究學院尚曉援教授。
孤殘兒童普遍缺失“社會化過程”
根據民政部的數字,截至2015年底,全國共有孤兒50.2萬人,其中集中供養孤兒9.2萬人,社會散居孤兒41萬人。
盡管人數不多,但我國的孤兒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在理念和制度設計上都很先進。2010年,國務院辦公廳下發《關於加強孤兒保障工作的意見》,第一次將保障對象從福利院內的兒童擴展到部分社會散居孤兒,並確立福利機構內兒童每人每月1000元、社會散居兒童每人每月600元的最低養育標准。“從制度設計上說,沒有地區、城鄉、家庭收入差別,以中等家庭正常兒童成長費用為標准,保障孤兒的健康成長,理念非常先進。”尚曉援教授說。
尚曉援介紹,2016年,國務院出台《關於加強困境兒童保障工作的意見》,正式將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納入保障體系,並進一步細化落實、分類施策、精准幫扶。
尚曉援表示,近年來孤兒的生活狀況得到明顯改善,由於孤兒群體的特殊性,衣食無憂之后應更多關注他們的心理、健康、學習、就業等問題。當前比較迫切的是創造條件,讓大齡孤兒更好地融入社會。
“在福利院長大的孤兒,因為機構集體養護模式的限制,他們的社會化過程普遍欠缺。我調查過的福利院孤兒,有的18歲了都沒有獨立地進過城,不知道該怎麼從福利院到市中心。”尚曉援說,這些孤兒缺乏家庭生活經驗,天然地在社會交往的訓練上比同齡人欠缺,再加上個人的不幸經歷,難免會有壓抑和自閉的傾向,缺乏與外部環境之間的積極交流和充分融合。
據了解,受學歷、技能、社會交往能力、家庭背景等諸多因素制約,許多成年孤兒面臨著比同齡人壓力大得多的住房難、就業難、生活難等問題。“戶口的問題就不好解決。”尚曉援說,福利院集中養育的孤兒多為集體戶口,這些孤兒成年后,如果沒有體制內的單位接收、沒有能力購房,他們的戶口就不能從福利院轉出去。也有一些地區鼓勵成年孤兒將戶口轉到政府提供的集體戶口上,同時給予一筆生活津貼,但這筆錢與現有房價相比杯水車薪。
此外,與制度設計有關,我國福利院的孤兒缺少“退出”機制,福利院的工作人員及孤殘兒童自身都缺乏“獨立”意識。“這種‘退出’機制是要明確規定到了一定年齡,或者完成一定的教育培訓,他們就不再是國有兒童福利院的服務對象,需要自己獨立生活。”尚曉援認為,沒有制度化的年齡限制,孩子們就不會有“斷奶”、自我獨立的心理預期與准備。“盡管孤兒基本保障制度出台后,政策上有了明確的年齡界限,但實際執行中並不明確。”
普及家庭寄養模式,培育民間機構力量
尚曉援認為,破解孤殘兒童成長的困境,首要是創新養護模式。通過培養寄養家庭,讓孩子在家庭和社區環境中成長,進入普通學校就學。尚曉援的調查還發現,在充滿善意、接納性的環境中生活過一段時間的兒童,會用更加開放積極的心態進入社會。
“家庭寄養的本質是政府購買服務,由福利院設定寄養標准,並對寄養家庭進行篩選,最終和家長簽訂寄養合同。福利院每月給孩子支付寄養津貼和康復津貼,定期對寄養家庭進行檢查,確保孩子在衣食住行多方面得到妥善、友愛的照顧。”尚曉援介紹,寄養關系一旦形成,會維系十幾年之久。在寄養家庭中,孤殘兒童不僅有家庭生活,還有了穩定的照料者——“家長”,並與其形成了穩定的依戀關系,這對孩子的心理成長極為有利。同時,家庭寄養模式無需政府出資修建福利院,承擔龐雜的福利院運營費用,實質上減輕了政府的財政負擔。
尚曉援介紹,國內一些地方創造了很好的家庭寄養模式並在國際上受到關注,應在有條件的地方進一步普及家庭寄養模式,讓福利院轉型成為資源中心,為家庭寄養提供服務、指導與監督。
尚曉援認為,讓孤兒更好地融入社會,還應當充分發揮民間力量,積極培育民間慈善組織,提供多元化、專業化的服務,政府則應提高行政透明度並不斷加強對民間機構的有效監督。
針對孤殘兒童的志願服務亟待專業化。“對那些非專業的志願者,不應該讓他們有機會直接接觸兒童。比如,在訪問福利院時,幾乎所有志願者都會問孩子們的過往經歷﹔很多人還會說我們以后再來看望你們,事實上再來的人很少,這些都會對孩子造成傷害。”尚曉援建議,通過政策、民間資本的有效引導,強化專業社工隊伍建設。同時鼓勵社會化組織通過舉辦夏令營等形式,讓孤兒有機會參加更多社會活動,多為其提供心理咨詢、就業輔導等服務,幫助他們更好地融入社會。
《 人民日報 》( 2017年06月09日 17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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