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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社會中的問題⑨)

人民日報:汽車下鄉進村  安全隱患需整治

2017年06月06日04:39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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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騎電動車風險太大

  近年來,農村大量青壯年人群外出打工掙錢,其未成年子女大都交給家中父輩老人撫養。許多老年人為了孫子孫女上學便利以及生活便捷,紛紛購買了二輪或三輪電動車。2015年以來,蘇北某法院審結的農村老年人駕駛電動車引發的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89件,其中56件是老年人駕車給別人造成傷害,33件是老年人駕車時被別人造成傷害,這些事故既影響了老年人身心健康,也給社會和諧帶來了隱患。這類糾紛的產生主要有以下幾方面原因:

  老年人駕駛技術不過硬。由於電動車系非機動車,根據相關規定,目前尚不要求駕駛人員考取相關証照,而駕駛電動車需要具備一定的駕駛技能,一般老年人並不具備相應的駕駛技能。在駕車過程中,遇到突發狀況時很難及時處置,極易導致事故發生。

  老年人交通法規意識淡薄。許多老年人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知之甚少,在駕車過程中經常會出現逆行、闖紅燈、佔道行駛等違章行為,這對其自身以及他人的安全都存在較大的風險。

  老年人聽力、視力等較差,安全防范能力減弱。老年人由於年齡較大,其身體各項器官均有不同程度的衰退,在其駕車過程中,對於外界的提醒以及突發狀況無法及時感知,或者感知后反應遲緩,因而容易引發事故。

  筆者建議加以規范與指導:對老年人駕駛電動車進行規范與限制。建議相關政府職能部門進行一定的社會調研,制定相關的行政規章,對電動車進行統一有效管理,對老年人駕駛年齡、身體健康狀況等進行相應的限制等﹔加強對老年人交通法律、法規知識的宣傳。相關部門對駕駛電動車的老年人可適時集中組織進行必要的交通法律、法規知識講解與授課﹔加強對道路交通安全的巡查力度。注重對農村居民聚集地道路交通安全的巡查與維護,安排充足人力適時管理與糾正電動車的違章行為。

  江蘇盱眙縣  費尤祥  胡迎陽  

  

  鄉村道路設施不完善

  經過10來年“村村通”鄉村道路建設,我們縣的水泥路已覆蓋到每一個行政村和大部分自然村,下鄉的路已不再難走。雖然公路修通了,但問題依然不少,往往安全設施不健全,破壞損毀嚴重后修整養護不及時,為出行安全埋下隱患。

  據筆者了解,主要有以下幾方面原因:

  一是建路投入資金有限,各種安全設施不完善。以筆者所在的縣為例,目前新建鄉村道路一般為2.5—4.5米寬,每千米投入資金為25萬—45萬元。這點錢,基本上隻能對原有土路進行硬化處理,不可能嚴格對鄉村道路進行降坡、改彎,主路外的路肩也隻能進行簡單的鋪設。至於護欄、防撞牆、警示標牌等安全設施,基本沒有設置。這直接導致鄉村道路普遍存在著坡陡、彎急,不能及時應急防護等安全問題﹔

  二是鄉村道路普遍缺乏管護,導致安全隱患多。目前對鄉村公路的管理養護,除了縣道有專門的管理人員和專業的養護隊伍進行日常養護外,村組公路基本上都是誰受益誰管護,由各村自行解決。缺乏固定的養護資金籌措機制和籌措渠道,很多村組公路基本處於失養狀態。導致村屯公路被超載超重車壓爛后不能及時修補,路旁的雜草雜樹擋住視線無人清理,地質災害毀損道路不能及時修復,隱患不少。

  另外,村民的交通安全意識落后,超載、超速、搶道、佔道行駛現象嚴重,也是鄉村交通隱患多的重要原因。

  筆者認為,減少農村交通安全隱患,一要增加投入,完善安全設施。新建的農村公路,要把安全設施建設與主體工程同步設計、同步實施、同步驗收﹔已建成的,要追加投入,積極完善防護、交通安全標識等配套設施,提高其整體安全性能。不但要方便村民出行,更要讓村民安全出行。二要落實日常管護措施。在明確農村公路誰受益誰管護的責任的同時,地方政府要統籌解決管護資金問題。三要不斷提高村民的交通安全意識。

  廣西藤縣  何杰鋒

  

  村民交通安全意識淡薄

  前不久,筆者回老家農村,聽說村裡又有兩個人出車禍了。一個是一張姓年輕人騎電動車速度太快,在一拐彎處車子側翻,造成了三根肋骨斷裂﹔另一個是65歲的老人騎自行車逆向行駛,被迎面而來的機動車撞上,致使一隻胳膊嚴重錯位。

  據了解,去年村裡發生大小車禍好幾起。有的是因電動車車速過快而導致車禍,有的是因電動車、自行車逆向行駛而發生車禍事故,有的是因電動車剎車不靈而撞上對方車輛……

  探究一些農村車禍事故頻發,原因固然多種多樣,但筆者以為主要有如下幾種:村民交通安全意識淡薄。一些村民無論是走路還是騎車、開車,任性得很,愛走什麼地方就走什麼地方,愛怎樣開就怎樣開,致使一些車禍“找上門”來﹔輿論宣傳工作尚未跟上。在不少城市城區,交通安全工作做得較為到位,挂橫幅、寫標語、開展交通安全講座以及展示、展板、電子大屏幕等等,社區、居民區裡也都有安全交通宣傳專欄等。然而在農村,很少見到交通安全方面的宣傳﹔道路設計有缺陷。以筆者老家為例,照理說通往村庄的主干道主馬路,其前方應無任何遮擋物。然而,村裡居然讓農戶在村民天天出入的道路邊建造一間間新房,遮擋了人們正常的視線。如此“房路相間”的狀況,極易發生交通安全事故﹔提醒、警示標識缺失。在農村,很少有交通安全方面的警示、提醒標志,甚至在一些事故多發地段也不見有任何形式的標識。

  而今的農民生活條件好了,家家戶戶都有自行車、電動車,機動車也不在少數。但車子多了,路面的行人行車狀況更復雜了,因此,人人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相關部門也應想方設法強化廣大農民的交通安全教育,同時制作好路牌路標,貼上、挂上必要的交通安全橫幅、標語,讓每個農民安全快樂地生活。

  浙江寧波市  王水成  

  

  農村酒駕現象依然常見

  近年來,隨著“醉駕入刑”等法律條款的嚴格執行,城區公路交通安全逐漸好轉,但在農村地區,酒駕問題卻依然突出,成為公路交通安全一大隱患。不久前我回鄉下老家探親,就目睹了一場酒駕釀成的慘劇。我的一位親戚剛剛拿到駕照沒幾天,和幾個伙伴開著自己剛買的轎車到鄰村同學家喝喜酒,回家路上因醉酒駕駛,與一輛電動三輪車迎面相撞,不僅車被撞毀,更給對方造成了一死一傷的家庭悲劇。據了解,近些年在農村因酒駕而導致的公路交通安全事故為數不少。

  農村地區,地形復雜、人口眾多,日常監管存在盲區,酒駕現象仍屢見不鮮,尤其在傳統節日期間及鄉親鄰裡結婚、生日宴等聚會時,酒駕現象更是司空見慣。加之農村公路機動車輛運行混雜,部分駕駛人員交通安全意識淡薄、駕駛技術不過關,給農村群眾人身安全帶來了嚴重威脅,應引起地方政府及相關部門高度關注。

  首先要加大交通法規的宣傳和警示教育力度,使“酒駕入刑”的法規深入人心,增強農村群眾的交通法治觀念及安全行車意識,自覺抵制“酒駕”行為。其次要建立農村酒駕整治常態機制,採取城鄉部門聯動、上下齊抓共管模式,發揮好基層組織協助作用,不定期查糾鄉村酒駕違法行為,把農村公路交通事故降到最低限度。第三各級交管部門要根據實際情況,及時調整工作思路、工作重點和警力部署,把酒駕管控范圍延伸到鄉道村路,掃除農村“酒駕”監管盲區。第四要加大依法懲處力度,本著見違就糾、露頭就打的原則,對農村酒后駕駛違法行為嚴格查處,決不姑息遷就,做到查處一起震懾一片,形成嚴懲嚴治氛圍,促使農民群眾養成“關愛生命,文明出行”的交通習慣,保障農村道路交通有一個良好的安全環境。

  山東濱州市  高洪亮


  《 人民日報 》( 2017年06月06日 20 版)

(責編:馮粒、黃策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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