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報:誤機后大鬧機場還直播 誰是別人眼裡的“猴子”

毛建國

2017年05月17日07:53  來源:中國青年報
 
原標題:誤機后大鬧機場還直播 誰是別人眼裡的“猴子”

任何一個主播都可以拿出手機,對於屬意的對象進行直播,很多人是被動地參與了直播,甚至被別人“當猴子看”。

5月12日,一家直播平台的女主播劉某因為遲到導致誤機,隨后與首都機場的工作人員發生沖突。機場工作人員報警后,女主播一直向粉絲“直播”自己未動手打人,並哭訴被工作人員“欺負”,當時共有17萬觀眾觀看了直播。警察趕到后,查看監控証實是女主播腳踹工作人員,並用包打人。女主播已被依法拘留5日。(《北京晨報》5月15日)

據目擊者稱,當時“劉某的態度很囂張”,大聲喊著“你們不認識我嗎”。這真是一個奇葩心理,你只是一個主播,別人為什麼要認識你?在很多人看來,這樣的主播太沒有素質。問題的關鍵是,在一個什麼人都可以做主播的年代,並沒有哪一個平台對主播素質提出限制,有些主播甚至以沒素質、不道德的行為來贏得關注。

互聯網的發展,給人們帶來了更深刻的感受。無論人們是否接受,都要正視直播成為表達方式、工作方式乃至生活方式。

人們對直播很熟悉,其實又很陌生,在很多問題上還缺少深入研究。比如說直播心理問題,如同一個人到了群體中會發生心理變化一樣,一個人進入直播業或者成為主播之后,會不會產生獨特而有共性的心理?一些隱藏在心中,平時可能沒有機會顯現的心理,會不會外放出來?比如這個大鬧機場的直播,其優越心理的產生,以及圍繞手機鏡頭而發生的心理變化,就十分值得研究。這算不算一種因為直播而發生的心理變化?

再比如直播邊際問題,儼然成為一個公共問題。前幾年,因為公共領域普遍安裝監控攝像頭,引發了“滿城盡是攝像頭”的公共討論。從安全角度考慮,安裝攝像頭的效用是十分明顯的,但誰也不能忽視其伴生的隱私權保護問題。“兩害相權取其輕,兩利相權取其重。”公眾之所以接受在公共場所設置攝像頭,更多是因為公共安全更重要,在萬般無奈中接受了權利侵害風險。

現在直播的出現,進一步加劇了“滿城盡是攝像頭”,對個人隱私權保護形成了嚴重的沖擊。從形式上講,目前的直播有兩種,一種是坐在直播間,主播進行“一個人的表演”﹔還有一種是來到公共場所,主播拿著手機對粉絲進行直播。隨著直播的日益普及,以后公眾出門,隨時有可能闖入別人的鏡頭,成為別人的風景,被別人拿來直播。就像這位大鬧機場的主播,那些“闖”入手機的人,包括機場工作人員,有沒有拒絕直播的權利?這算不算一種權利侵犯?

眾所周知,現在直播領域充滿著濃濃的商業氣息,很多主播都是沖著商業利益出鏡的。法律保護公民的肖像權和隱私權,可這一切碰到直播,在無形中被消解。任何一個主播都可以拿出手機,對於屬意的對象進行直播,很多人是被動地參與了直播,甚至被別人“當猴子看”。直播平台說起來有各種把控,但對此並無任何限制。這裡,難道就不存在個人權利保護問題嗎?

面對直播時代的到來,很有必要探討以邊界為代表的直播倫理問題。像這位大鬧機場的女主播,無論是喜歡的還是不爽的,都掏出手機進行直播,並且對著粉絲進行表演,這是十分可怕的。在注重權利的今天,應該沒有人甘心成為別人眼中的“猴子”吧?

(責編:劉琨(實習生)、黃策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