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身追責”,為“綠色”發展護航

韓煦

2017年05月03日15:14  來源:人民網-觀點頻道
 

《征求意見稿》提出,2019年底前各市編制完成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總結部分縣市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試點經驗,率先在珠三角地區全面開展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嚴格落實《廣東省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實施細則》,對黨政領導干部違背科學發展要求、造成生態環境和資源嚴重破壞的,嚴格依法終身追責。(5月3日 《南方日報》)

“我們要金山銀山,也要綠水青山,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總書記提出的這個觀點深刻的闡述了環境對於國家發展的重要性。誠然,發展是每一個國家必須推進的工作,而發展帶來的遺留問題也在一定程度上伴隨產生,但是我們不能說要發展就不要環境,因為畢竟金錢難以“支付”生命的健康和人類的未來。

環境與發展之間的關系非常微妙又相互作為支撐而存在。一方面,發展是為了提升國家的整體經濟水平,是為了改善國民的物質生活,是為了人類更好的生存,那麼就在當下出現了為了發展而“不擇手段”的人和事,讓“金錢”至上的思想深埋人們心中。但是,一旦為了發展使環境遭到破壞,會嚴重威脅到人類的身體健康,如此看來,有再多的物質也無“命”可享﹔另一方面,發展又需要靠資源來維系,沒有了資源就沒有了發展的“助燃劑”,動力不足必然不能前進。

為“發展”護航,需牽住主體“鼻子”。落實主體責任,說白了就是在發展建設的過程中要注重領導干部做出的每一次重要決策所產生的效果。首先,作為發展的指路人,領導干部決定著路子的方向,如果眼光長遠,決策科學,那麼肯定有助於可持續發展戰略的實現﹔其次,隻有明確主體責任,才能讓干部心中繃好一根弦,防止亂作為導致的環境破壞。所以,《征求意見稿》等政策的提出,為黨政干部的工作指明了方向,讓他們的目標更明確,讓他們的思想更先進,保障了“綠色”國家的崛起。

讓“綠色”為發展添彩,是黨和國家乃的最終期望﹔讓“綠色”為發展助燃,是推動科學、可持續的重要保障。隻有明確主體責任,用強制力為“綠色”崛起筑好堡壘,才能真正的迸發出國家生命最絢麗的光。

(責編:董曉偉、黃策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