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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評論員:民法總則助力國家治理現代化

——開啟公民權利保障法治化的新時代①

本報評論員
2017年04月17日06:50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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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10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將正式施行。作為民法典的開篇之作,民法總則在保護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正確調整民事關系、維護社會和經濟秩序等方面將發揮重要作用。民法總則的通過和施行,也標志著中國特色的民法典編纂邁出了堅實的第一步。

  民法被稱為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是民事領域的基礎性、綜合性法律。1986年制定的民法通則,構建了我國民事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成為改革開放的重要推動力。經過三十多年的改革實踐,中國的經濟社會發展經歷了翻天覆地的變化,民事法律實踐中出現的新情況、涌現的新經驗,亟待被立法表述﹔存在的新問題、出現的新難點,也需要用立法的方式予以回應。今年全國人大會議審議通過的民法總則,在起草過程中始終堅持問題導向,總結實踐智慧,既尊重民事立法的歷史延續性,又適應當前經濟社會發展的客觀要求,是一部具有強烈時代感和前瞻性的重要法律,為民商事活動提供了基本遵循。

  民法總則的施行,是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大舉措,將影響到每個人的生活。今天的中國,民商事活動紛繁復雜,無論是人們的衣食住行、生老病死,還是企業的生產經營,都離不開民法的保護,也對國家治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即將施行的民法總則,在民法通則的基礎上,進一步發展和完善了社會運行的基本規則。比如,根據我國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實際情況,將訴訟時效從2年延長至3年,調整了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年齡下限標准,對網絡虛擬財產予以保護,完善了法人制度,等等。這些規則的確立和完善,將進一步健全市場秩序、維護交易安全,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民法總則將與其他領域的法律規范一起,有力支撐起國家治理體系的現代化。

  民法典是民族精神、時代精神的立法表達。作為民法典的總綱,民法總則中確立的基本原則,體現了當代中國的時代精神,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在立法上的表達。平等原則、自願原則、公平原則、誠信原則、守法原則、綠色原則等民法基本原則,涉及社會和經濟生活的方方面面,既是民事活動必須遵循的一般性規則,也將統領未來民法典的編纂。這些基本原則的確立,體現了黨的十八大以來的新發展理念,也是對中華優秀傳統文化中講仁愛、重民本、守誠信、崇正義、尚和合、求大同等思想精華的繼承。在這個意義上,民法總則的制定,深刻體現了立法中的文化自信,體現了中國民法鮮明的民族性。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要實現公民權利保障的法治化。編纂一部真正屬於中國人民的民法典,是新中國幾代人的夙願,也是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的重大立法任務。民法總則的出台,為制定一部立足中國實際、直面中國問題、展現中國特色、具有中國氣派的民法典奠定了基礎﹔民法總則的施行,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提高國家治理能力注入了強大動力,必將開啟我國公民權利保障法治化的新時代。


  《 人民日報 》( 2017年04月17日 01 版)

(責編:王政淇、文鬆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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