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日報:“葫蘆娃”訴“跑男”被罵,節目人氣旺就有理?

侯 坤

2017年04月14日09:53  來源:工人日報
 
原標題:【大眾話題】“葫蘆娃”訴“跑男”被罵,節目人氣旺就有理?

  版權面前,沒有任何一次維權是應該被無視的,更沒有任何一次侵權可以是理直氣壯的。

  因綜藝節目《奔跑吧兄弟》(簡稱“跑男”)中含有大量與動畫片《葫蘆兄弟》內容相似的情節,《葫蘆兄弟》所屬公司認為著作權被侵犯,將前者的制作及傳播方訴至法院,請求判令立即停止著作權侵權及不正當競爭行為,對侵權行為消除影響及賠償經濟損失200萬元。日前,北京海澱法院已受理此案。(見4月12日《北京青年報》)

  《葫蘆兄弟》起訴《奔跑吧兄弟》侵權,立即引發大量關注與討論。這本是一場版權之爭,然而由於《奔跑吧兄弟》受熱捧,對《葫蘆兄弟》形成了人氣上的碾壓,一些網友竟將關於版權的討論引入謾罵的歧路,似乎侵權有理、維權該罵。

  根據《著作權法》規定,作者享有作品的著作權,未經著作權人許可擅自發表、使用、篡改他人作品的行為構成侵權。《奔跑吧兄弟》未經授權大量模仿、使用了《葫蘆兄弟》中的內容,由此看來,其侵權的嫌疑很大。當然,最終結論要看法院判決,在判決結果出來前,《葫蘆兄弟》的維權行動應當得到理解與尊重。

  然而,一些人等不及法院的審理便急忙聲討“葫蘆娃”。在他們看來,明星節目因為人氣火熱、市場價值大就高人一等,使用他人版權內容非但不是侵權,而且是對被使用者的抬舉——網絡輿論大有因節目熱播聚集人氣而顛倒版權之爭黑白的趨勢。如此“人氣決定一切”、以熱度和能量來判斷是非的觀點,非常荒謬,人氣背景和輿論氣勢對正常的權益探討形成了不正常的壓制,令人不安。

  無論結果如何,《奔跑吧兄弟》被訴都為其他熱播明星綜藝節目敲響了警鐘。很多熱播綜藝節目人氣高、影響力大,但又往往容易忽視版權意識,存在擅用他人版權內容的情況。其實,從版權層面來講,無論侵權方是熱播節目還是普通電視節目,無論版權方是名人名家還是普通作者,他們在版權上的權益都是平等的,都應當得到客觀公正的對待。

  《葫蘆兄弟》維權遭冷嘲熱諷,反映出當前一些人版權意識不足。版權面前,沒有任何一次維權應該被無視,更沒有任何一次侵權可以理直氣壯。期待更多明星節目能夠增強版權意識,千萬別做知識產權保護的反面教材。

(責編:董曉偉、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