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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姆虐童打老人,培訓加錢能解決?

蔣萌

2017年03月30日15:59  來源:人民網-觀點頻道
 

保姆虐童打老人,培訓加錢能解決?

背景:近日,福州張先生從家中監控看到,保姆不僅動手打了他1歲多的孩子,還捏鼻強灌米糊,令孩子差點窒息。保姆知道惡行敗露后,匆忙逃走。

中國青年報發表陳小二的觀點:在國內,保姆行業還處於“初級階段”,保姆們既缺乏基本的職業素養,不懂營養學、兒童心理學、基礎護理等,也未得到應有的尊重,甚至被人瞧不起,被視作從事低人一等的卑賤工作。在很多人眼裡,隻要年輕、身體健康,從農村出來,直接就可以做保姆。如此一來,這個行業不斷出問題,也就在所難免。法律對保姆的保護也不夠。目前,家庭保姆等家政服務人員,甚至不屬於《勞動法》適用范圍。雇主和家政服務人員之間,一般也只是達成口頭協議,並無書面雇佣合同。這樣其實既無法保障保姆的權利,也無法保障雇主的權益,很多保姆說不干就不干。如果保姆這個古老的職業不走向職業化、專業化,那遇到好保姆,就隻能看運氣了。

小蔣隨想:傳統觀念中的保姆素質與收入,也體現著城市與農村知識結構與收入上的“剪刀差”。城市對保姆有更高要求,一些固有格局將被打破,保姆行業升級會伴隨成本提高。在一線城市,如今雇一個保姆每月至少要四千元以上,還不算包吃包住的成本。如果今后再加上專業培訓,為保姆上各種保險,花銷還要漲。對於退休金不高、卻是對保姆需求最大的老人群體而言,能否負擔的起有關開銷?目前,已有一些受過一定培訓的月嫂,她們的收入每月動輒萬八千元,月薪過萬元的也不鮮見。即便如此,她們大多仍沒上保險。城市裡相對富裕的家庭,也只是請月嫂來短期照顧產婦或新生兒,長期雇佣月薪萬八千元的保姆,對絕大多數家庭不現實。其實,很多雇主沒奢望保姆有多高的專業水平,只是希望保姆人品不壞,別虐待乃至毆打老人和孩子,這要求很高嗎?沒學歷、沒專業証書,不代表就會作惡。如果某些人是蛇蠍心腸,就算經過培訓,多給酬勞,就能改變本性?所以,有些事不能想當然。保姆行業的升級進程與社會發展水平、雇主收入水平相關聯,也是一種現實。

禁止教師做微商是避免“瓜田李下”

背景:近日,福建省晉江市教育局下發《關於開展教職員工從事“微商”等營利性活動問題自查自糾工作的通知》,要求當地教職員工不能從事“微商”等營利性活動。並附上了中央紀委《禁止公職人員從事營利活動的相關規定及解釋》附件,認為教師也是公職人員,而《解釋》對公職人員能否利用互聯網開淘寶店、微店等賣東西的問題,給予了否定回答。

錢江晚報發表項向榮的觀點:我以為,教師的確不能做微商,特別是中小學教師。一則,做微商要隨時跟客戶聯系,回答客戶的各種問題,特別耗時間、耗精力、費心思。如果一個老師在授課時,不停地收發微信,那會對教學造成怎樣的影響?二則,人們最主要擔心的是,如果家長成了微信群裡的生意對象,那麼會不會產生權力尋租現象?如果你孩子的老師在微信群裡發布或推薦產品,你不買會擔心孩子在學校不受老師待見,買的話又常覺得自己沒有這個購買需求,買不買都心累。這樣的微商其實不是純粹的買賣了,賣的是老師的身份。所以對於學生、學校乃至中小學教育而言,教師做微商的弊端和害處是難以承受之重。不能否認,如今中小學教師教學任務重而收入又相對較低,投入和產出不成比例。教育事業本身是非常嚴肅純粹的行業,需要全心全意地對待。我們支持給教師加薪,同時反對教師從事微商。

小蔣隨想:瓜田不納履,李下不正冠。為什麼呢?避嫌。教師干微商,最大的問題是,可能把學生與學生家長圈進商圈,后者難保不是“被圈”。這難以實現公平交易,如果教師兜售的商品質次價高,學生與家長也不敢維權。所謂的買賣會異變為賄賂與受賄,為人師表必然變質。當學生都不得不賄賂老師,沒有學生能獲得“額外”關照,個別不買老師賬的學生還可能被“穿小鞋”。同時,教師具有事業單位編制,屬於類公職人員,公職人員不得經商,這是有明文規定的。從上述角度,晉江市教育局發文禁止教職工做微商,有理有據。教師的責任是教書育人,教師主張的權利不能與這一本位相矛盾。否則,那種權利將站不住腳,經商權就在此列。與“當官就不要想發財”同理,想發財也不要當教師。當然,這與給教師漲薪是兩碼事。“高薪養廉”不被社會看好,但給予辛勤奉獻者恰當的報酬,公眾支持。

小蔣的話:大家好,我是小蔣。國事,家事,天下事,天天都有新鮮事。你評,我評,眾人評,百花齊放任君看。觀點各有不同,角度各有側重,隻要我們尊重 客觀、理性公正。

(責編:董曉偉、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