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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口玩命”的僥幸心理能否消除?

蔣萌

2017年03月20日15:53  來源:人民網-觀點頻道
 

“虎口玩命”的僥幸心理能否消除?

背景:幾張游客在北京野生動物園白虎區私自下車的照片,近日在網上刷屏。北京野生動物園工作人員稱,網傳自駕游下車圖片確系該園白虎園區。北京公安局發微博提示:老虎不是吃素的!對此,一些人發出無藥可救的哀嘆,還有人用比較極端的言論來譴責。

錢江晚報發表高路的觀點:去年發生老虎傷人事件的是八達嶺野生動物園,昨天這個則是位於大興的北京野生動物園,這是兩個完全不同的動物園,它們的經營方式也完全不同。八達嶺野生動物園是,游客自駕車的游覽路線亦是東北虎等猛獸的生存活動區域,游客“闖入”后實現“零距離”觀察。北京野生動物園自駕區內但凡有猛獸的展示區都設有一個壕溝,將猛獸與游客隔開。壕溝外圍裝有電網,可在緊急情況下防止猛獸越出。這或許可以解釋為什麼這家人敢下車的原因。但他們高估了防護措施的安全性,低估了猛虎咬人的天性,並置全家人於危險的境地之中,這是網友們重點批評的地方。在任何情況下,人的生命都是寶貴的。生命和素質孰輕孰重的問題,並不需要別人告訴他們,當他們作出錯誤的選擇時,往往是偶然因素的疊加。分析每種因素的佔比,有助於我們更接近事物的本質。回到這一起事件中,我們還是應該把防范的重點落在如何避免一個游客的僥幸心理上,這比簡單的素質指責要有效得多。

小蔣隨想:有話好好說,理性地講理,對一些人有效,對一些人無效。厲聲呵斥與粗口責罵,也是同樣的道理。考慮到人是多種多樣的、情況是千變萬化的,很難用一種“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方式“教育”好所有人,並且獲得所有人的肯定。以身犯險者,有的是沒充分意識到危險,有的是要玩心跳。這之中,少不了僥幸與逆反心理。要全面消滅這兩種心理,恐怕有點想當然。類似的例子還有,一些無人區越是禁止人穿越,越有二愣子式的、自以為很了不得的驢友非要去探險。旁觀者與管理者很無奈,一旦犯險者遇險,還是要全力去救,事后再找犯險者索賠救援費是合理的。這是譴責歸譴責,人道歸人道。再看各種野生動物園,既然法律沒有禁止它們的存在,它們就有權經營,要做的是盡可能為游人提供安全的游覽保障,若園方有失職,必須承擔責任。如果有游客(或逃票者)置自身安全於不顧去玩命,園方給予了應有救援,恐難承擔主要責任。沒人可以斷言類似事件與爭議今后不會再發生,這或許也是一種現實。

緊急施救致受助人損害不擔責是良法

背景:3月15日,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表決通過民法總則,其中第一百八十四條規定,“因自願實施緊急救助行為造成受助人損害的,救助人不承擔民事責任”。此前送審的民法總則草案包括,“救助人因重大過失造成受助人不應有的重大損害的,承擔適當的民事責任”,最后通過的民法總則刪去了這一條款。

北京青年報發表潘洪其的觀點:法律規定的是見義勇為行為“造成受助人損害”可免責,而不是見義勇為行為造成的任何后果都可免責。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一條規定,“正當防衛超過必要的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的,正當防衛人應當承擔適當的民事責任”。比如,公交車上一名男子騷擾女乘客,多名小伙子勸說無效后,將男子圍毆致重傷,可視同防衛過當造成不應有損害,應當承擔適當的民事責任。此外,新規定無助於解決“不敢扶”摔倒老人的問題,“不敢扶”也用不著依靠“好人法”,隻需嚴格按照“誰主張誰舉証”的法律規定,由受助人承擔舉証責任(証明自己是被救助者撞倒)。隻要的確不是救助者撞倒了受助人,受助人就無法進行充分的舉証,也就不能達到“碰瓷”、誣告的目的。按照法律規定,院外醫療救助首先應當由專業醫務人員實施,鼓勵經過培訓、具備急救技能的社會人員對急危重患者實施緊急現場救護,未經培訓、不具備急救技能的社會人員,對緊急救助行為一般隻應當予以必要的輔助,萬不得已時才應直接實施緊急救助,以盡量避免對受助人造成損害。法律不鼓勵簡單粗暴的見義“勇”為,不鼓勵實施緊急救助時盲目莽撞、硬干蠻干。

小蔣隨想:一條法律規定不可能涵蓋並處理錯綜復雜的社會情況。一些人對此太過激動,確實存在誤讀的成分,但也表明社會多麼希望法律能夠為好心人撐腰,不要讓英雄流血又流淚,不要讓好人反而遭誣告,避免人們在可以出手時不敢出手。這些向善的、積極的、亡羊補牢式的訴求,應當引起立法機關的重視,付諸到依法治國的實踐中去。就本例而言,最后通過的民法總則刪去了“救助人因重大過失造成受助人不應有的重大損害的,承擔適當的民事責任”,體現出法律保護救助者的善意,立法者是在傳達“兩利相權取其重”。這不是在受助人的傷害與救助人的“過失”之間磨嘰,而是聚焦到更關鍵的問題——如果沒有救助的前提,就不會有受助的結果,受助人別說受損害了,很可能直接性命不保。所謂“不應有的重大損害”更可能是個偽命題。因為,受助人若非遇險遭難,誰也不會吃飽撐的去救助﹔一旦遇險遭難,就不能排除產生重大損害的可能。目前看來,“好人法”不是一部專門的法律,而是散見於各種法律中的針對性條款。不斷完善、整合、貫徹是未來的方向。

小蔣的話:大家好,我是小蔣。國事,家事,天下事,天天都有新鮮事。你評,我評,眾人評,百花齊放任君看。觀點各有不同,角度各有側重,隻要我們尊重 客觀、理性公正。

(責編:董曉偉、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