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晨報:愛心不能依法安放是權力傲慢所致

劉天竺

2017年03月08日08:44  來源:北京晨報
 
原標題:愛心不能依法安放是權力傲慢所致

向受災群眾捐款,錢不但沒捐出去,捐款人還受了一肚子氣。湖南省益陽市赫山區近日查處了一起民政干部對待捐款群眾態度粗暴問題。(3月6日 中國紀檢監察報)

分析事件的來龍去脈,主要是捐贈一方請受贈方提供法律規定的憑証遭拒,看似是溝通層面的問題,實則是 “權力的傲慢”。這種傲慢不僅刺傷了愛心人士,也刺傷了規則。

當然看到那麼多的個人、企業能夠主動投入到慈善事業,不需要工作人員奔波於企業、個人之間去忙碌,去“苦口婆心”地給人講什麼是慈善,不需要想盡辦法打消人們的疑慮來募捐,這是我們慈善事業的進步,也是社會文明進步的一大標志。可是我們一些慈善機構的工作表現顯然是讓人失望的,工作難度降低了,工作的態度也沒有提高。面對主動送上門的捐贈,不能熱情相待,還嫌人家麻煩,不依法出示、提供接受捐贈應提供的法律要件,且言詞傲慢,可以說這不只是一次“言語失當、對待群眾態度粗暴”的問題,而是長期存在於一些工作單位、一些工作人員身上的問題。作為國家管理機構的一個組成部分,更應該主動來消除這種不良影響,讓更多的人相信 “他們的愛心有法律護航、能夠得以安放”。

就像該局主要負責人的表態一樣,“我們將從此次事件中吸取深刻教訓,狠抓制度建設,加大教育力度,常念紀律經,常溫宗旨課,使全局干部職工作風得到好轉,回歸到真心實意服務群眾、服務赫山經濟發展的大局上來。”

當然這種表態不能停留在口頭上,而是落實到行動中,這其中最關鍵的就是要“克服權力的傲慢”。不僅要知道“自己是做什麼的”,還要知道“應該怎麼做、如何能做好”。隻有真正的把職責放心上,把紀律放心上,把百姓的需要放心上,才是給那些“愛心人士吃了定心丸”,才能讓人真正放下顧慮積極投入到慈善事業中去。

(責編:楊建楠(實習生)、文鬆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