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日報:清除干擾經濟秩序的“變異體”

王群

2017年03月01日09:33  來源:工人日報
 
原標題:清除干擾經濟秩序的“變異體”

唯有持續深化改革,敢於打破固有的思維束縛和體制機制障礙,才能將“影子企業”“僵尸企業”這類阻礙市場經濟發展和市場活力釋放的“變異體”徹底清除,從而促使一個充滿活力、健康有序的市場格局的形成。

據《人民日報》報道,一些早已停止經營卻不辦理企業注銷手續的“影子企業”,嚴重攪亂著市場的正常秩序,妨礙了公平競爭市場體系的建設。在甘肅省,目前已注銷8000余戶長期未經營的“影子企業”。

伴隨著商事制度改革的推進,近年來我國新增市場主體持續呈現井噴式增長態勢,但其中也充斥不少“影子企業”。“影子企業”以及之前廣受詬病的“僵尸企業”一樣,都是妨礙經濟正常運行的“變異體”。

不同於長期虧損、靠政府補貼或銀行續貸輸血生存的“僵尸企業”,“影子企業”多指企業在領取營業執照后,不開展生產經營活動或長期停業未經營,既不報送年度報告、進行納稅申報,也未辦理注銷登記,長期處於“空挂”狀態的企業。

“影子企業”“僵尸企業”不退出市場,會對整個市場造成潛在威脅。它們的寄生給當前市場主體的實有數量注入不少“水分”,會造成經濟數據的虛假繁榮和扭曲失真,會影響相關決策的科學與精准。另外,“影子企業”雖然已經不產生任何經濟效益,卻擠佔了包括土地在內的大量社會資源,侵蝕了有限的市場空間,增加了行政管理成本,給整個市場生態的健康維護帶來諸多挑戰。

“影子企業”為何長期存在?首先,一些經營者自身存在一定程度的主觀故意,且依靠企業空挂“鑽空子”牟利。一些企業雖已停業,但自身債務關系復雜,許多債權、債務問題需要通過訴訟途徑解決,“至少50天”“周期長、成本高”的清算現狀讓經營者不願耗時耗資辦理退出手續。還有一些企業為了重復享受減免稅政策和財政扶持,想方設法避開監管,不斷變換注冊地點和工商、稅務証照,令執法部門無法找到企業真正的經營者,這些“影子企業”成為不法經營者轉移資產、逃廢債務的平台。

“影子企業”的大量存在也與當前年報政策缺乏強制性的行政處罰措施有一定關系。商事制度改革后,當前工商部門對企業的監管政策由前置審批變為主要依靠事中、事后監管,企業自行申報年報,同時廢止了企業因未年檢而吊銷營業執照的法律規定。而對於那些企業未按規定期限公示年報或者未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的期限公示有關企業信息的,行政處罰強制措施的缺少讓這些企業有恃無恐,也讓監管部門無法可依。

清理“影子企業”“僵尸企業”這類“變異體”,需要強化新型市場監管機制,進一步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大力推行退出企業簡易注銷改革,簡化“影子企業”“僵尸企業”的注銷淘汰程序。同時進一步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建立企業定期監測通報制度,加大對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行為的打擊力度。

在中國經濟處於轉型換擋期的今天,產能過剩和需求結構升級的矛盾愈發突出,唯有持續深化改革,敢於打破固有的思維束縛和體制機制障礙,才能將“影子企業”“僵尸企業”這類阻礙市場經濟發展和市場活力釋放的“變異體”徹底清除,從而促使一個充滿活力、健康有序的市場格局的形成。

(責編:楊建楠(實習生)、文鬆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