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子晚報:女游客刻字留名被起訴有何看點

王石川

2017年02月15日09:51  來源:揚子晚報
 
原標題:女游客刻字留名被起訴有何看點

  這則新聞值得品讀。比如有網友欣喜地看到亂刻亂畫的主角是外國人,仿佛出了一口惡氣,於是忍不住點評:“看來外國人的素質也好不到哪裡去。”更有網友嘲諷道:“瞎說,歐美人都可有素質的了,干這種事的一定是中國人!”

  不得不承認,這些聲音並非少數,也具代表性。評論此事應該去情緒化,更應該去意識形態化。無論是中國人還是外國人,在文物上亂刻亂畫都在禁止之列。不能因為有外國人亂刻亂畫,就為亂刻亂畫的中國人“正名”,這種“和尚摸得我摸不得?”的心態極不可取。

  同時,不能因為有外國人亂刻亂畫就輕率得出外國人素質好不到哪裡去的結論。以偏概全、以點帶面,顯然很偏頗。正如有個別中國人出境游時有不文明行為,就認為全體中國人素質不高,這也是偏見。

  其實,外國人亂刻亂畫並非新聞,不說別的,單就長城上就有不少老外胡亂刻畫。曾有媒體報道,在延慶八達嶺長城,從北城平台至北一樓左面城牆,60米距離中約有52處外文刻字留念內容,主要用英文、阿拉伯文、日文與韓文等刻寫,有的題名,也有的題寫所在國家及所在組織。

  早就有人說過,“刻字留名是佔有欲的表現,這是追求‘生后不朽’的國民心理。”對這種弱點,當然需要矯正。比如專門設置可供刻字留名的地方讓游客涂鴉,再比如在全社會倡導自覺守規矩的風氣。此外,則需要在“罰”字上做文章。這則新聞的另一個看點是,對於這名法國女游客的刻字行為,意大利國家憲兵發現情況后馬上將其扣下,並以破壞具有歷史和藝術價值建筑物的罪名起訴。

  其實,我們也有類似法律,比如《文物保護法》規定,刻畫、涂污或者損壞文物尚不嚴重的,由公安機關或者文物所在單位給予警告,可以並處罰款。若故意或者過失損毀國家保護的珍貴文物,還可能被追究刑責。問題是,那些在文物上亂刻亂畫的游客被逮住了嗎?逮住后會受到處罰嗎?我們的憲兵隊在哪裡?

  (江蘇 王石川)

(責編:董曉偉、文鬆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