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無信則無“車”可乘

張劍鋒

2017年01月23日09:34  來源:人民網-觀點頻道
 

中國鐵路總公司19日表示,為了倡導文明出行,鐵路部門出台《鐵路旅客信用記錄管理辦法(試行)》並從即日起實施。依據該辦法,倒賣車票、制販假票、動車組列車上吸煙、無票乘車、越站(席)乘車且拒不補票等7種行為的當事人,將被納入鐵路旅客信用信息記錄管理。信用信息記錄保存期限為5年,鐵路部門將嚴格按規定向國家、地方相關部門和有關征信機構提供。

擾亂鐵路站車運輸秩序且危及鐵路安全、造成嚴重社會不良影響,在動車組列車上吸煙或者在其他列車的禁煙區域吸煙,這兩種行為列入不誠信的行列,意味著以往的“車鬧”和“癮君子”們在鐵路上的損害公共利益的行為,會受到嚴厲的處罰。而且,今后逃票或者使用假票的人將有信用污點,不僅5年內不能乘坐高鐵,甚至買車、買房子等消費都將受限制,鐵路部門將不良記錄提供給國家其他征信部門還會影響其銀行貸款、個人評優等。

也許,大家對欠賬不還、言而無信的人深惡痛絕。然而,對乘坐火車逃票的行為,似乎還認識不到是一種失信。也許有人會說,火車拉1個人得跑,拉1000個人也得跑,少一個人買票不會有損失,何必小題大做?但是,整個社會的信用,正是一個個個體的一次次行為構成的。逃票等行為,不僅損害了鐵路的正常經營利益,也擾亂了社會公平,對所有守信者而言那是一種不公,應該受到懲戒。

孔子曰:“人而無信,不知其可也。大車無輗,小車無軏,其何以行之哉?”孔聖人在兩千年前就說過,不講信用的人將寸步難行。中國人歷來信奉誠實守信,人無信不立,業無信不興。古人就用“一言九鼎”、“一諾千金”等成語來比喻承諾的分量和貴重。“誠”與“信”可以說是中國傳統文化的基石。

而隨著全國征信體系的逐步推進,各地失信“黑名單”的上網公布,失信已經從“不想”的個人自覺軟約束,上升到制度層面上的“不能”“不敢”硬約束。國家對失信被執行人有很多的懲戒,包括不得有以下以其財產支付費用的行為: (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 (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 (三)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 (四)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 (五)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 (九)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費行為。

人無信,則無“車”可乘。失信不僅關乎名聲,還將影響出行和生活的方方面面。背信社會,換來的必然是被社會懲罰,寸步難行。

(責編:董曉偉、文鬆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