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日報:分流奇葩報警,警察不必“送雨傘”

濱兵

2017年01月13日08:47  來源:工人日報
 
原標題:【大眾話題】分流奇葩報警,警察不必“送雨傘”

  警方對於群眾的其他困難也可以幫一幫,隻不過不必親自出警,而是將任務接移,讓“有困難找警察”依然延續。

  下雨天沒帶傘報警,孩子不服管教報警,身體不適睡不著覺也報警……浙江的110接警中心每天都會收到各種奇葩的報警——新華社記者從浙江省公安廳獲悉,2017年浙江省公安110報警服務台改革勤務機制,不再受理非警務業務,將110原來接報的非警務、非緊急警情推送到12345平台。

  各地的無效報警均較為嚴重,佔用了寶貴的報警話務和處警警力資源,有時會使真正處於危險境地的群眾得不到及時救助。110將不再受理非警務業務,浙江不是第一個,河北省就已在全國率先施行非警務報警與公共服務平台分流對接,撥打110電話后,事關非警務的報警警方將不再出警受理﹔山東淄博警方今后也將不再受理五類非警務報警。

  多地警方對非警務報警說“不”,對於沒有惡意的“無效報警”,警方可以不出警,但仍提供服務,幫群眾與服務熱線對接。比如,浙江省公安廳與政府部門協調合作,將110原來接報的非警務、非緊急警情推送到12345平台﹔河北省將非警務報警與公共服務平台分流對接,對於非惡意報警,警方雖不能親自解決,可以讓專業化的公共服務部門幫助解決。當然,這需要110提高技術含量,在不影響分內工作的情況下完成。

  警方不再受理非警務業務,但依然需要嚴厲打擊惡意報警、擾警事件。不少國家對報假警的懲罰力度不小。在韓國,一經認定是虛假報警,將處以兩年以下的監禁,或5000美元以下的罰款﹔在澳大利亞,打000謊報緊急情況,將會入獄3年,此外還要承擔相應的社會服務令。隻有提高惡意報警成本,才更能起到震懾效果。

  警方應該回歸本職工作,著重解決警務,但對於群眾的其他困難也可以幫一幫,隻不過幫的方式可以不同,比如不必親自出警,而是將任務接移,讓“有困難找警察”依然延續。當然,這需要警方提高服務意識,需要相關各方的積極配合。

(責編:董曉偉、文鬆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