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晨報:權大於法讓法治社會蒙羞

劉頌寒

2017年01月09日08:36  來源:北京晨報
 
原標題:權大於法讓法治社會蒙羞

  “不要問我為什麼,老板(副縣長)說動手我就動手,他說拆我們就拆。”江西資溪縣國土局執法大隊大隊長吳建表示,自己只是服從領導指示,不知道為什麼拆房,“反正一句話說到底,就是權大於法”。(1月8日《揚子晚報》)

  獲得所有的建房手續,卻在建房的時候,被當地副縣長帶著八十余人的執法隊伍強拆。這對於農民徐曉洪來說,可能是萬萬沒有想到的。

  副縣長帶領著國土局、建設局、房管局等多個執法單位來進行強拆,這種公然違背法律的行為,讓人不寒而栗。當執法隊伍目無法律,當他們信奉權力第一的時候,整個當地的法治環境都讓人堪憂。對於這件事情的發生,當地的鎮黨委書記喬志平說“政府也有做錯的時候”。但是,這並不能否認當地執法隊伍缺乏基本法治意識的事實。

  在明知道違法的前提之下,依然為了保証上級的任務而公然違背法律。這就不得不讓人反思,究竟是誰讓權力能夠凌駕於法律之上。當一個地區領導的權力可以凌駕於法律之上,這其實是當地監督力量失語所造成的。

  副縣長能夠同時召集多個部門的人員進行違法強拆,卻沒有任何一個人敢制止這種違法的事件,至少表明了副縣長在當地能夠“說一不二”。而這份權力任性的背后,是一系列約束權力制度的失約,更是相關執法者心中“權大於法”的真實寫照。

  權大於法必然會導致一個法治社會變成人治主導,這也將會導致更多人的權利得不到保障。看起來,這好像是權力缺乏約束所造成的。但是,除了缺乏足夠的約束制度以外,還應該看清,這裡面還有執法者對法律缺少應有的敬畏之心。對於這些執法者來說,相對於違法,得罪副縣長才是萬萬不可的。所以才會造成寧願違法,也要始終貫徹副縣長指令的事情發生。

  依法治國,需要保証權力始終能夠在監督中運行。這既需要相關制度的完善,也需要讓法治意識刻在每一個執法者的心中。

(責編:董曉偉、文鬆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