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票新規”盡管有些姍姍來遲的味道,但我們還是要為其點贊,點贊的不僅僅是“補票新規”本身,而是隱藏在“新規”背后的服務意識和服務理念。
自2017年1月1日,鐵路部門將進一步完善實名制車票挂失補辦辦法,旅客若在列車上、出站檢票前丟失實名制火車票,可找列車長或到車站出站口辦理挂失補辦手續。該辦法的實施,不僅將避免旅客損失,而且將更加方便旅客購票出行。(12月18日《揚子晚報》)
在火車票實名制之前,旅客如果在乘車過程中不慎把火車票丟失,不管是遇到中途查票,還是到站以后出站,都會被當做逃票處理,不但要補齊票款,還要按照相關規定給予罰款處理。因為車票丟失以后,旅客自己也沒有辦法証明自己是丟了車票而不是沒有買車票,所以也隻能自認倒霉了事。而火車票實名制之后,盡管鐵路方面對待不慎丟失車票的旅客還是按照逃票來處理,但是作為旅客,卻不想再按“老黃歷”來被動地接受處罰了。
原因也很簡單,火車票實名制以后,旅客已經有辦法証明自己是買了票,但是不慎丟失,而不是根本沒有買票,是想惡意逃票。而且,對於每年億萬人次的鐵路旅客發送量來說,車票丟失算是大概率事件,當越來越多不慎丟失車票的旅客開始對鐵路公司原來的處理方式抱有微詞,甚至不惜和鐵路公司打官司來自証清白,討個說法,就說明鐵路公司原來對待旅客車票丟失問題的“老黃歷”,確實需要改改了。
如今出台了“補票新規”,盡管有些姍姍來遲的味道,但我們還是要為其點贊,點贊的不僅僅是“補票新規”本身,而是隱藏在“新規”背后的服務意識和服務理念。
其實經常乘坐鐵路列車出行,或者是喜歡關注鐵路方面新聞的公眾都不難發現,近年來列車在持續提速,而鐵路公司在服務意識和服務理念上,也在持續提速,越來越讓人滿意。隻不過這種服務上的改進,往往都是在公眾多方呼吁、不斷質疑,甚至不惜以法維權之下推進的。換句話說,鐵路方面的進步,主動者少,被動者多,盡管被動的進步也是進步,但顯然不如主動的進步更加令人滿意。
為此,我們也借著“補票新規”出台之際,表達一下對鐵路公司的期待,那就是與其被公眾推著往前走,不如及時跟上時代的腳步、適應社會的發展、了解公眾的意願,然后主動進步、提前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