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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工集中生娃鬧用工荒,矛盾何解?

蔣萌

2016年11月30日16:21  來源:人民網-觀點頻道
 

女工集中生娃鬧用工荒,矛盾何解?

背景:日前,西安唐都醫院(第四軍醫大學第二附屬醫院)泌尿科二病區護士郭女士告訴記者,今年7月,她將自己懷孕二胎的消息告訴單位后被約談:“要麼辭職,要麼放棄孩子”。據悉,該院泌尿科二病區,14名護士中已有5人先后懷孕。

京華時報發表吳龍貴的觀點:“全面二孩”政策出台后,一些單位出現了扎堆生孩子的現象,對正常的生產、工作秩序造成了一定的沖擊。對此,不少單位制定了內部規定,對女職工的生育問題加以管控,被輿論戲稱為“排隊懷孕”,網友也是頗多質疑。但奇葩歸奇葩,總體來說還在可以接受的范圍內。相比之下,懷孕遭單位“要麼辭職,要麼放棄孩子”相逼,確有些過激。單位與職工之間肯定需要相互磨合,才能逐漸達至彼此利益的最大公約數,而任何過激的做法都可能產生更大的矛盾。單位需要尊重女職工的生育權,女職工又何嘗不需要理解單位的難處?單位可以與女職工協商制定相關的管理規定,將懷孕與否與收入、晉升等挂鉤,同時輔以一定的獎勵政策。這個方案依然不算完美,卻是目前情況下“最不壞”的一種選擇。隨著時間的推移,這個矛盾終將消失。

小蔣隨想:單位覺得“女工都去生孩子,工作怎麼辦”,女工吐槽“生二孩是權利,年紀偏大能不趕緊生嗎”。雙方說的都有理,卻都不替對方考慮。女護士固然可以通過法律維權,但難道不用想,自己生孩子時,若醫院鬧“女護士荒”,算不算“自討苦吃”?一些中小學也出現女教師扎堆兒生二孩,想生“二寶”的女老師難道不考慮“大寶”可能遭遇“教師荒”?不得不說,這種情況不能以簡單的對與錯評判,勞動權益保護解決不了某些以女性為主的崗位猛然“缺人手”的尷尬。對單位而言,無法先招新人頂替懷孕女工,等女工休完產假再把頂崗者辭退。在某種程度上,單位希望女工“排隊懷孕”是一種不得已的“計劃生育”。同時,單位不該讓懷孕女工辭職激化矛盾。單位與女工隻有盡量相互理解配合才能緩解僵局。

罪犯成功冒名頂替,公檢法必須檢討

背景:在深圳工作的董王勇老家是山西運城。近日,董王勇父親給他打電話,告訴他當地縣司法局來家裡,說他“被判刑一年,緩刑兩年,沒有在規定時間內去報到”。起初董王勇還以為是電話詐騙,但這一切竟是真的。董王勇找到當地派出所辦案民警,發現是真正的罪犯冒用了董王勇的身份信息。

京華時報發表鄧學平的觀點:對於每天都要和身份証打交道且肩負查處偽造、使用虛假居民身份証的派出所民警來說,這種問題沒有發現很不應該。這起案件是三個人共同犯罪。除了罪犯自己,兩個同案犯在供述事實的時候也必然要涉及第三人的身份信息,對照罪犯提供的身份証,隻要稍微追問一下其家庭組成、教育背景、工作和生活經歷,除非罪犯跟董王勇非常熟悉,否則不露餡都很難。而需要指出的是,對嫌疑人上述身份信息進行審問原本應該是公安機關標准的程序性發問。檢察院起訴案件、法院審理案件,同樣需要查清被告人的真實身份。但大概是因為這起案件適用的是簡易程序,所以偵查終結以后的訴訟環節都沒有重視這個問題。從危害后果看,董王勇事件也許只是一件小事,但當地司法部門不應掉以輕心,切莫“輕飄飄翻過”,因為這有可能會導致以后的工作再次“因小失大”。

小蔣隨想:記得某法制節目曾報道過一起冒用他人身份坐牢的案例。在那起案子裡,罪犯坐了牢,但其“真身份”沒有案底,反倒是被冒用身份者有了“前科”。本案則是,冒用董王勇身份的罪犯沒有“報到”,所以很快露餡。罪犯冒用他人身份無獨有偶,執法機關居然沒核實出來,著實令人大跌眼鏡。執法機關或許會辯解,一些人多年前拍的身份証照片與本人當下的相貌有不小變化,令冒充者有可乘之機。問題是,如果到案的嫌疑人、出庭的被告與其給出的身份証上的照片長得不像,公安機關、檢察院、法院豈不應核實更多信息,從多方面驗明正身?說到底,錯了就是錯了,某些執法機關難掩疏忽大意。這之中,有沒有“快結案”思維在主導?辦案時會不會“蘿卜快了不洗泥”?群眾利益無小事,何況是被“冒名犯罪”。真罪犯沒“報到”,查明其真身並抓捕勢在必行。執法機關的工作必須扎實細致,別給法治丟分。

小蔣的話:大家好,我是小蔣。國事,家事,天下事,天天都有新鮮事。你評,我評,眾人評,百花齊放任君看。觀點各有不同,角度各有側重,隻要我們尊重 客觀、理性公正。

(責編:董曉偉、文鬆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