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時報:強迫未成年人賣淫,宣判不是終點

吳龍貴

2016年11月23日08:49  來源:京華時報
 
原標題:強迫未成年人賣淫,宣判不是終點

  未成年人強迫未成年人賣淫,是一種典型的“弱弱相侵”。一些地方政府往往隻有摸底排查,而無進一步的制度跟進。留守兒童易受侵害,實際上也折射出監管之孱弱。

  湖南慈利縣人民法院近日對一起引誘、強迫未成年人賣淫案進行宣判,十余人被依法處理,其中大部分是未成年人。在被刑事處罰的7人中,有5人案發時未滿18歲﹔而在3名受害者中有兩人未滿14歲,一人剛滿14歲。

  原本是在父母身邊撒嬌的年齡,卻被脅迫賣淫﹔原本應該在校園寒窗苦讀,卻早早輟學,長年混跡於歌廳等場所,小小年紀就扮演著“皮條客”角色﹔原本是忠於職守的公職人員和領導干部,卻被欲望驅使,花錢與未成年人發生性關系……這起“引誘、強迫未成年人賣淫案”,幾乎從每一個層面都突破了法律和道德倫理的底線。此案中,無論是受害者還是施害者,大多是留守兒童。他們年紀小,自我保護能力弱,對外界事物缺乏認知能力,極易成為被侵害的對象。而父母長年不在身邊,親情以及正常家庭教育的缺失,更導致他們防范風險的能力低下,尤其是遇到危險后不知如何處理,隻能乖乖就范,悲劇往往便難以避免。

  留守兒童的另一重風險在於,由於長期得不到家庭的溫暖,精神上很容易荒漠化,一旦沾染上社會不良風氣,就可能誤入歧途。此案中,幾名引誘、脅迫未成人賣淫的主要犯罪嫌疑人,也都是留守的未成年人。某種意義上說,他們其實也是受害者。“多一所學校,就少一座監獄”,若非在求學的年紀早早走入社會,他們的人生是不是另一種樣子?

  從本質上而言,未成年人強迫未成年人賣淫,是一種典型的“弱弱相侵”。當下而言,無論是物質層面還是精神層面,留守兒童其實都是最缺乏資源的一個群體,在受盡歧視與冷漠之后,他們往往會產生一種自我放逐的心態,同樣以冷漠對待這個社會,“弱者抽刀向弱者”的事情,並非偶然。

  而從全國范圍而言,留守兒童是一個相當龐大的數字。僅以湖南慈利這個典型的勞務輸出縣為例,數據顯示,今年8月慈利縣完成了農村留守兒童摸底排查工作,全縣16周歲以下農村留守兒童16977人。對於這樣一個群體,當地政府有沒有建立起常態化的救濟和幫扶機制?即便有,效果恐怕也難稱理想。問題恰恰就在於這裡,對於留守兒童,一些地方政府往往隻有摸底排查,而無進一步的制度跟進。留守兒童易受侵害,實際上也折射出監管之孱弱。

  涉留守兒童案件頻發、高發的背景下,有兩個問題亟待解決。一是失學、輟學。教育、民政等部門要切實擔起責任來,不讓任何一名留守兒童失學。二是像慈利這樣的勞務輸出地,有必要對留守兒童實行精細化救助,比如心理疏導、困難幫扶、開設維權通道等等。隻有把工作做扎實了,留守兒童才不是悲傷和弱者的代名詞。

(責編:董曉偉、文鬆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