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晨報:罰款不可進課堂

趙歐仁

2016年11月11日09:26  來源:北京晨報
 
原標題:罰款不可進課堂

  報載,近日,邵陽縣一中某教師在班級設立各類罰款細則,包括學生遲到、上課講小話、考試發揮不好等行為都要被罰款。如:學生遲到被門衛記名每人每次罰款50元,不記名則罰款5元,每月罰款總額達數千元。對此,校方回應稱,學校沒有制定針對學生遲到、考試等項目的罰款制度,這與各班級班主任規定有關。

  如何對待違反紀律而且較為調皮的學生,在現今的語境下,的確是橫亙在教師面前的一道難題。更為多元的思想、更加開放的心態,變革的社會折射在孩子們的身上,就是自我意識更強,更不服從約束。而長期以來家長對孩子的過於寵愛,也讓很多過去行之有效的教育方法失去了效力。可縱使在這樣的形勢下,罰款也絕對不應成為教師的法寶,畢竟它超越了權利邊界,老師沒有罰款的權利,非執行罰款主體,

  這是一條紅線,不可逾越。雖然從短期來看,“這也不行,那也不行”的種種制約讓教師們投鼠忌器,但是從長遠來看,這倒逼著我們,去想更多的辦法,思考如何在人性化前提下,合理地運用我們的管理手段。包括我們的教育方式,擺闊我們的嚴肅有余活潑不足的課堂,都有調整和改進的空間。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每一種教育風格都有各自的優勢,我們在堅持自己優勢之余,大可以向其他國家去借鑒,取長補短。比如一些國家的課堂相當開放,老師與學生強調的是平等意識與觀念,共同討論,讓課堂變得活潑有趣,這樣一來,一些“調皮搗蛋”的孩子似乎也有了用武之地。而至於懲戒的辦法,不是不能有,但應該及時與家長溝通,畢竟,時代不同了,那種家長把孩子托付於老師,讓老師把學生當自己孩子一樣管教甚至打罵的年代不復存在,所以,在新時期下,我們要有新辦法。

  趙歐仁(清華大學品牌營銷專家)

(責編:董曉偉、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