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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還清欠債,地方政府談何公信力?

蔣萌

2016年11月02日16:11  來源:人民網-觀點頻道
 

不還清欠債,地方政府談何公信力?

背景:媒體記者日前從山東省財政廳獲悉,經逐級統計核實,截至9月底,山東全省已累計償還政府拖欠工程款663億元,償還比例為66%,其中14個縣市已全部完成清償工作。

京華時報發表晏揚的觀點:法治社會,政府應帶頭守法守信。政府工程欠薪,不僅損害建設單位和農民工的權益,而且損害了政府部門的公信力,甚至起到某種負面的“示范”作用。鑒於政府工程欠款現象負面影響大,償還政府工程欠款就理應成為各地“清欠”工作的重頭戲。對此,政府首先應做好自己、做出表率,才能更加理直氣壯、採取更有力的措施治理欠薪。集中“清欠”之外,更要建立預防欠薪的常態機制。譬如加強政府工程立項管理,對於那些資金未落實、可能存在欠薪隱患的工程項目,堅決不允許其盲目上馬﹔對那些批准開工的項目,要建立“欠薪保証金”制度,保証工程不因資金緊張而欠薪。同時,要健全責任追究機制,對欠薪部門的相關負責人予以嚴厲問責,乃至追究刑事責任。實際上,刑法修正案(八)增設的“惡意欠薪罪”同樣適用於單位惡意欠薪:“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其實,清償政府工程欠款並不缺少辦法,而是要看能不能動真格。

小蔣隨想:政府性欠賬還與“新官不理舊賬”有關,前任官員拍屁股走人換地方當官,現任官員慣用的搪塞辭令是“不了解情況”。背后的意味是,花錢搞項目產生的政績被前任撈走,現任官員不願意替前任還債擦屁股。此外,雖然行政訴訟法已實施多年,但民告官一直沒有擺脫“立案難、審理難、執行難”的尷尬。與政府打債務官司,可能陷入“持久戰”。政府干部出庭應訴也屬“公干”,絲毫不影響拿工資享待遇,社會群眾打官司則必然耽誤正常工作,若案子久拖不決,群眾實在拖不起。還有,權力越軌不時出現,無論是向司法方面“打招呼”,還是給與權力者過不去的人“穿小鞋”,都可能讓無權無勢的要債者吃不了兜著走。正因為有上述主客觀原因與掣肘,政府性欠款成為一種堂而皇之的惡例性存在。消除政府性欠債,很重要的一點是必須擺脫權力干擾,讓債務關系回歸依法執行的正軌,這考量著法治與限權的成熟度。另一方面,高層早就提出建立重大決策終身責任追究制度及責任倒查機制。對那些不當決策欠下巨額債務的前任官員,必須實施終身追責與懲處,才能減少行政者亂借錢濫花錢的沖動。

大學操場對外收費與“大院式傲慢”

背景:上海理工大學田徑場開始對外收費引發爭議,辦理一張110元的充值卡,進場10分鐘以上按每小時15元收費,周邊居民吐槽玩不起。

京華時報發表劉雪鬆的觀點:校方解釋,到目前為止,並沒有任何一個相關文件規定,免費的午餐必須得給,更何況還需要管理成本﹔並且,此前因為田徑場無序開放,還頻繁地發生外校人員與本校學生的沖突。上海理工大學與居民之間的這場運動“交易”,實際上是擁有體育運動場館與設施的一方,試圖突破指導性文件盲區、解決現實尷尬的一次試水。收費高低暫不論,這也終究只是權宜之計。2014年國務院將全民健身上升為“國家戰略”,在出台的若干意見中明確要求,“積極推動各級各類公共體育設施免費或低收費開放。加快推進企事業單位等體育設施向社會開放。學校體育場館課余時間要向學生開放,加快推動學校體育場館向社會開放”。既然是“國家戰略”,從“國家戰略”的投入中撥出一點資金,這些困難恐怕就不是個事兒了。以社會福利的形式,由政府部門補貼給學校,再讓市民以福利的心態去享受,到那時,學校和市民還會感到為難嗎?

小蔣隨想:在我看來,上海理工大學此舉未必是“想錢想瘋了”,更大的可能是為了“驅趕”外來人員。上層不斷提出,行政機關、學校等單位要“敞開大門”,讓這些單位大院內的停車場、運動場等可以被社會群眾共享。但是,許多習慣了“大院式管理”的單位,很可能覺得“專享”是一種特權與身份的象征,從骨子裡不想讓旁人分享院內設施的一杯羹,更討厭外來者搞得“亂哄哄”。但是,繼續禁止外來人員進入顯然不符合上層精神,那麼該怎麼辦?“經濟手段”浮出水面,此舉不恰恰是當下許多管理者慣用的“調控方式”嗎?對精打細算的大爺大媽、只是閑逛的周邊居民而言,免費進去遛遛是一回事,讓其花錢辦卡則是另一回事,“入場費”會使相當一部分人“主動退避”。說到底,這不全是政府給學校一點補貼,學校就願意“對外開放”的問題﹔而是暴露出“大院單位”的自私壟斷心態、拒絕“外人添亂”的傲慢與偏見。

小蔣的話:大家好,我是小蔣。國事,家事,天下事,天天都有新鮮事。你評,我評,眾人評,百花齊放任君看。觀點各有不同,角度各有側重,隻要我們尊重 客觀、理性公正。

(責編:董曉偉、文鬆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