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評:公務接待全面禁酒,說好還要做好

理觀

2016年09月27日08:57  來源:人民網-觀點頻道
 

酒精傷肝,這是生活常識,不分年齡和職業。對公務員而言,公務接待全面禁酒,既是身體健康的福音,也是作風建設的抓手。近期,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就印發了《自治區公務接待禁止飲酒的規定》,對自治區各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工作人員涉及的公務接待活動,一律禁止飲酒,特殊情況也需報本級紀檢機關審批,否則要受到黨紀處分。這個規定值得叫好。

公務接待,飲酒的“放”與“禁”,是作風的方向標之一。自中央“八項規定”以來,但凡涉及到公務活動,不管是會務還是餐飲,一律從簡、節約。中央層面開了好頭,引領著好風氣,各地就貫徹落實“八項規定”也有具體方案。唯一不同的是,在細微方面如公車使用、接待標准等存在不同,實施細則有詳略、嚴鬆之別。就公務接待全面禁酒來看,無論從何種意義上都應該支持、叫好,關鍵要在落實。

很多人會對“公務禁酒令”產生疑問。原因是多樣的,但有三點不能忽視:其一,“令行不止”,有些地方和干部把“禁酒令”視為“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產物,“無酒不成席”的思想重,一紙規定難擋“酒膽”﹔其二,“半途而廢”,下文件禁止飲酒,“上面緊,執行嚴﹔上面鬆,執行軟”的現象多見,不能一以貫之、持之以恆的“禁令”也是無效之舉﹔其三,“改頭換面”,喝酒不見酒瓶、茅台倒進礦泉水瓶等變通之法層出不窮,有空子就鑽、見漏洞就進,也讓公務禁酒難奏效。

全面禁酒到底是不是擺設、能不能消除質疑的雜音,不在於有沒有相關規定,而在於能不能有力執行。再好的制度,沒有落實都是一個“空”,其生命力在於執行,其威嚴在於踐行。如果一味地唱高調,隻會淪為“紙上談兵”,人們常常戲謔的“酒精考驗的干部”,終也難“久經考驗”。

真正落實好公務接待全面禁酒,各級黨組織除了要自覺肩負起管黨治黨的主體責任,還要從上到下避免“兩個主義”。第一,防止“形式主義”。不能要求“禁禁禁”,而后“喝喝喝”,喊出來的都是口號、行動起來才見實效,禁酒要表裡如一。第二,防止“變通主義”。抓落實不能“留一手”“開個口”,對待禁酒就得較較真,什麼“變通靈活”、什麼“高抬貴手”,在執行和問責時都要鐵面待之,諸如辦酒席的“限桌令”被一些人用“二三十人一大桌”的方式蒙混過關,就要嚴防嚴查。

制度需要常態化,凡事都能在落實中見真效。禁酒執行常態化、公務規范招待常態化、酒企市場經營常態化、執行問責常態化……隻有從“禁令”上開始、從“全面”中要求、從“落實”處生效,黨員干部才能少一些“酒殤”。

(責編:董曉偉、文鬆輝)